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上江华政府网“www.jh.gov.cn”(网址)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江华县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委员会,邮编:425500,电话:0746—2322416。
一 、概述
2018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张劲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祖谦为副组长,委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审批主管股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为人事调整、项目推进、作风建设等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工作顺利进行。
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了《民宗文体旅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在工作推进中,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能经常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务公开办公室也能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依托信息网站,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上报给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完成信息公开目录,为我委的政务信息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人民群众广泛知悉的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告知群众,透明行政,以便监督。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单位在201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7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74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江华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江政办函[2018]28号)中列明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8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业务动态50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18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政策解读稿件0次,微博微信回应76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3人。2018年,本单位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栏、旅游网站建设等费用2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是推行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我委缺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时效性滞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加强领导。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突出重点,规范机制。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合理界定民主管理的职权和职责,规定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掌握易于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和部位,有效杜绝避实就虚甚至避而不谈的现象发生。
三是确定制度,提供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以进一步确立政务公开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内容以及法律责任。坚持以坚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干部职工的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职工监督的职能,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委员会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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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6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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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张劲 审核人:彭祖谦 填报人:周 君
联系电话:2322416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1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