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二、执法人员
(见附件)
三、执法权限 http://zwfw-new.hunan.gov.cn/hnvirtualhall/hndirectory/responsibilitylist.jsp?jgname=%25u533A%25u53F8%25u6CD5%25u5C40&areaCode=431103999000&flag=&ygzw=nu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等。
五、执法程序

六、救济渠道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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