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及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共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地址:江华县沱江镇鲤鱼井路82号,电话:0746-2323675,邮编:425500,电子邮箱:jhgs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示政府信息。
(一)依程序公开信息
按照《条例》要求,参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全面公开信息。将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等全部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明确了各基层所、各业务股室队所行政许可的审批流程责任人,在做好纸质档案审批的同时同步做好网上审批,确保了网上网下审批工作同步进行。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商事制度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及时、全面。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在江华县政府网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4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公开情况。2018年,通过各级网站和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6条,行政处罚信息198条。在江华政府网开设“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专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宣传;及时公示产品抽检、案件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
(二)通过政务公示栏、宣传资料公开情况。在局机关设置八个党务、政务公示栏,各行政许可窗口公开许可流程和许可办理指南,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充分利用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00余份,发送消费维权手机短信20000余条,电子显示屏刊播和悬挂宣传标语3000余条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投诉及处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案件240件,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其中食品92件,药品6件;12315、12331、12365网络系统投诉99件,电话及现场投诉141件,已全部办结。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98件,行政复议案件8件,无行政诉讼、申诉案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为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办公室,兼职人员1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18年,本单位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内网建设和维护等费用支出约80000余元。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尚未健全完善,工作人员配备力量不强;对重要敏感问题的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以尽快适应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公正、合法和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畅通。
九、说明与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4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8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8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4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8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6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0 |
|
|
|
|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