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种设备案件查办案例
(第二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市场监管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中心卫生院使用未经定期校验的压力容器(产品编号:20-1055)安全附件(压力表3块、安全阀2个)、未对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等问题于2024年4月25日予以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中心卫生院使用未经定期校验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校验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的违法行为。
二、未对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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