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着力培养树牢法治思维,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实现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部署开展本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参与学习120余人,实现全体党员干部全覆盖。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要内容,纳入林业系统教育培训必训内容。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业普法工作头等大事;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等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落实江华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进一步优化,将32个业务项的办事总时限由法定630天压缩至承诺169天,办件提速率达73.17%。2022年,我县共办理采伐证1358份、植物检疫证1204份、工程项目使用林地15份、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76份、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份。
2.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告知承诺书2项,涉及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人工繁育省重点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3.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江华县林业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江华县林业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江华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增强了监管执法统一性和科学性。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县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苍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聚焦行政立法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1.坚持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异议审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0个,废止失效0个。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局机关对二级机构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江华县林业局关于统一林业行政执法流程的通知》《江华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3.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责任,落实公示平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国家林草局统一编制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
4.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开展林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内容。配备行政执法装配,购置执法记录仪执法装备,配发给执法人员。
5.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工作提示单,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普法。落实《湖南省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深入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着重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通过“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节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在广场、乡镇集市等场所,利用移动屏、宣传栏等设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
(五)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行政调解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以及受理和审理程序》,明确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范围、方式。2022年组织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8起。受理及回复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80余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4起,参与复议、诉讼案件22宗次。全年未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了局法定代表人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我局无未履行的生效裁判。
(六)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1.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年度普法目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专题讲座2次。
2.开展2022年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林业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暨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培训班采取视频学习、现场教学、法律解读、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涵盖民法典、森林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积极参与反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内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内容相关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制作爱鸟周、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视频,通过“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党组书记、局长朱龙江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抓法治工作建设。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
三、存在不足
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各乡镇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均为林业站工作人员,部分执法人员虽然通过林业执法专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但增项工作仍未完成,执法能力欠缺,现各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均由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承担,案件查处任务较重。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拓宽法律学习的方式方法,在全局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行政审批服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培训,帮助基层林业执法工作人员取得林业执法证,扩充我县执法力量,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
6.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江华县林业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7.丰富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结合“爱鸟周”、“湿地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作用。
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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