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52
江发改审〔2025〕167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宝山村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村集体发展,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宝山村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10-431129-04-01-547964。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宝山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洞竹尾鸟立井处新建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敷设DN75管道3500米;自鸭脚岩延伸 DN75管道至提水湾,长度3000米;自蓄水坝至富足自然村蓄水池段敷设 DN110管道4000米;在罗坪自然村新建1座200 立方米蓄水池,并实施两座蓄水池的管道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74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华瑶族自治县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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