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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4-02663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4-09-13
名称: 关于小圩壮族乡黄绿村振兴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 江发改审〔2024〕152号    
关于小圩壮族乡黄绿村振兴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09-14 11:02
  • 来源: 江华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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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2-0702-2024-268

江发改2024152

关于小圩壮族乡黄绿村振兴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增加黄绿村集体收入,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壮族乡黄绿村乡村振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431129-04-01-69529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黄绿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装屋顶光伏发电282.00KW,安装1台终端型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高压配电柜、1台真空断路器、1组独立接地装置,敷设10KV电缆300m(其中顶管35m)及安装高压电线附件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资金来源为湖南省江华县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第一批)项目计划基金。

五、建设期限:202410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招标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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