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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4-02661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4-09-10
名称: 关于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 江发改审〔2024〕150号    
关于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09-14 10:45
  • 来源: 江华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发改局
  • 字体【      】

K0002-0702-2024-266

江发改2024150

关于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交通秩序、提高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原则上同意实施2024年江华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431129-04-01-355490。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阳华路、长征路等主次干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原有不规范不清晰标线3439.4m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8723m2,增设小车停车位729个、摩托车停车位730个,施划摩托车位线213.45m2,箭头标志254个,标牌69块。

四、项目总投资为75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华县财政统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10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招标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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