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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4-00373 分类:  
发文机关: 大圩镇 发文日期: 2024-01-01
名称: 2023年大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2023年大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01 10:18
  • 来源: 大圩镇
  • 发布机构: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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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邮编:425509

电话:0746—2540142

电子邮箱:jhdx20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大圩镇人民政府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余条。一是及时宣传报道,通过各媒体发布政务信息、通讯报道等工作动态极大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二是稳步推进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用活用好政务公开栏等载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解答,打造群众信得过、群众看得见的网上“文明窗口”,倾情打造群众信任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大圩人民政府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我们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始终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到线下网上同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问题,打造阳光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尹天虎为组长,传委员、委员欧阳艳涛为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圩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多种途径宣传,利用好、村两级公示栏等载体,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途径,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大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平台信息规范化建设,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设置五个栏目,即工作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镇街概况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并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切实提升公开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建设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一门式服务”综合窗口,公开事项办理流程、指南,设置政务公开意见箱,工作人员驻点工作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自助查询服务。三是搭建村务公开平台统一镇村公开制度指导30个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补贴、医疗教育救助、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民生项目等重点工作使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

监督保障

大圩镇人民政府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对公开信息数量、内容、程序、时效等进行定期自查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对政务网络的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要求,强化管控,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以保证上网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二是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问责等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政务信息上传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并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明确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由党政办进行登记管理,由分管领导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理,并调查处理情况报主要领导。三是完善政府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办、组、站、室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以及工作动态,向社会公众依法提供信息。四是加强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的掌握和分析,抓住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调查研究,突出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重点民生实事等中心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总结,形成有价值的信息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全镇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信息渠道比较传统

2.信息公开种类不够全面

3.缺乏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改进措施

1.利用媒体和传统宣传渠道相结合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

2.要进一步规范目录、规范程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种类,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3.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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