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县城文化宫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江发改字[2021]134号,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门窗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约318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县城文化宫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文化宫小区内;
1.2.3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门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1.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10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江华县城文化宫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1.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助理级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
2.8 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þ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于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持:①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和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⑤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⑥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等以上有效证明文件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龙华世纪城12栋2单元105室获取招标文件。
凡资料不全、投标单位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5.2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成功后,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否决其投标。
5.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凯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136620363@qq.com)并电话通知,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30 分,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46-2317712 。
9.其它
9.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非招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9.4 第一次已经进行报名的的投标单位不需要重复报名,之前报名继续有效。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78号
联 系 人:邓济革
电 话:18774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凯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龙华世纪城12栋2单元105室 ;
联 系 人:邓亚民 ;
电 话: 191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