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部门解读|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11-02 14:57
  • 来源: 县司法局
  • 作者:
  • 字体【      】

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决定》制定的目的

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县人民政府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全县“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二、《决定》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41号)

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4、《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5、《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及县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司通[2020]5号)

三、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及内容

县人民政府在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组织对县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四、清理结果

失效规范性文件51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有效期与本通知印发前连续计算。经清理后凡未列入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