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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征兵的政策规定
  • 发布时间:2018-07-29 15:37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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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范围。农村居民户口青年需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居民户口青年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

2.征集年龄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22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24周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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