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政发〔2020〕2号
河路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路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河路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路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
河路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镇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阶段划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对过程划分为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负责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防疫点现场秩序、安保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搜索;负责疫区返乡人员的排查、登记、上报工作;落实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镇直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应对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响应、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护能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应对,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河路口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立军任组长,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宣统委员张瑜婷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卫生院、镇安监站、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办、镇整治办、镇林业站、镇市监所、镇动物防疫站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张瑜婷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与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其日常工作。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防控工作。在应急响应阶段,领导小组设立综合组、交通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市场卫生组、社会治安组和督查组开展相关工作。
(1)综合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 重要工作督办、信息管理报送等工作。镇党政办主任、政法委员朱政志任组长。
(2)交通组。由镇交管办牵头,镇交警中队、镇卫生院、镇林业站、镇动物防疫站、镇汽车站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交通运输及其场所的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旅客体温测量、发热病人的报告及密切接触者的信息釆集,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及野生动物的运输管 理等工作,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3)医疗防疫组。由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宣统委员张瑜婷牵头,下设4个小组:医疗救治组,主要负责医疗救治,疑似患者筛查、隔离、观察,与上级医疗机构对接、转诊等工作;防疫组,主要负责对密切接触患者的接触调查统计、医学观察筛查、重点对象医学知识普及、重点人群流动管理等方面工作;统计组,主要负责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流入人员的统计报告、对流入发热人员的统计报告等工作;应急保障组,主要负责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要工作督导检查落实、突发情况处置以及应对策略、应对措施等工作。
(4)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物资及产品质量保障、资金保障等。
(5)宣传组。由镇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舆情管控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场管理组。由镇城建办、镇农业农村办、镇防疫站、镇林业站、镇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镇城建办、负责加强市场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市场彻底科学卫生消毒,做好市场“三个一”管理工作(一天一清扫,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镇林业站、镇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镇市监所、镇防疫站负责加强禽畜活物产品及海产品经营市场的监管,督促禽畜活物产品及海产品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查验入场销售禽畜活物产品及海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并做好台账登记;严格市场准入及产品质量管理。镇整洁办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督查工作。
(7)社会治安组。由镇政法办、镇派出所牵头,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协助卫生院等部门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安全事件。
(8)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负责督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各工作组还需做好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相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3.2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镇财政所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落实疫情应急工作资金。镇卫生院、镇合管办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报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医疗费用。镇民政办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捐助资金和物资,并拟定资金、物资发放方案。
3.3常规检测与风险评估
镇卫生院、镇农业农村办、镇林业站、镇动物防疫站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人群疫情、相关动物疫情的常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调整应对策略和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流行发展趋势,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时起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程序,领导小组视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指挥机构。
5.恢复评估
5.1总结和评估
镇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对处置工作总结与评估。
5.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各村(社区)组织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监督管理
6.1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防控与应急能力。
6.2责任与奖惩
依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流行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追究责任。对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镇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