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我县召开《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继承,副主任唐震、钟江波,副县长唐一平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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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民族自治县对上位法作出变通规定的单行条例,体现了江华瑶医药特色,得到了全国人大民委和省人大的高度肯定,在省内开创了先河,将于7月1日起施行。伍继承指出,《条例》的施行是全县人民、卫生事业以及产业发展上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要求要聚焦瑶医药供给体系建设、聚焦瑶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培育、聚焦瑶医药健康产业基地建设、聚焦瑶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播,全面实施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为群众看好病、治好病提供更好的选择。
新闻发布会由唐震主持,钟江波就《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进行了解读说明,唐一平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如何贯彻《条例》讲话。会上,唐一平与卫健、医保、林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江华是瑶医药的发祥地之一,传承历史悠久,被群众认可和接受。但是,因瑶医药传承保护发展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不足,导致瑶医培养传承青黄不接,民间有效药方偏方流失加速,瑶医药产业发展后劲乏力。为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县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9月启动了瑶医药立法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起草、审议、修改,《条例》相继通过了县、市、省的立法程序,于今年5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正式审查批准。《条例》采取“小快灵”方式,共十五条,涵盖瑶医药人才培养、瑶医专长医师资格准入及社会办医等群众关注的焦点,对于全县300多名瑶医药从业人员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