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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5-12-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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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流程的函》(永环函〔2025〕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能持续达到二级标准,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数2天(比考核目标多出1天),PM2.5浓度36微克/立方米(比考核目标高出2微克/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全县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针对固定工业源、建筑工地源、道路移动源、生活面源四大污染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臭氧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整治、建材行业污染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消除、监管能力提升九大攻坚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区域,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开展涉气企业、餐饮油烟及道路扬尘、裸土地面及工地扬尘、交通拥堵、油气回收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三)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前预警反应,强化部门联动,妥善应对轻微度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

四、整改落实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锚定“四大污染源”管控核心,紧扣“九大攻坚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攻坚任务,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至2024年无重污染天气,2023年PM2.5浓度26.8微克/立方米,2024年PM2.5浓度21.7微克/立方米,两年PM2.5浓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4年相比2023年整体呈改善趋势,颗粒物下降明显,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等级2级。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开展九大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对面源、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矿冶循环精深加工、稀土新材料、新型环保建材、绿色能源、轻纺服装和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新能源车辆替代更新,加快充电桩建设,完善区域交通路网规划,优化货运运输路线。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臭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将臭氧污染防控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通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不开工”“七个100%”,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建筑领域的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露天焚烧行为,进一步加强禁烧区和限烧区管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移动源达标监管,强化柴油货车日常监管,累计淘汰老旧柴油货车468台,完成柴油货车路检路查432台次,完成柴油货车OBD设备安装90台,不规范使用尿素抽查352台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4台,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牌照256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176台次,完成电子标签安装80台,淘汰国Ⅳ及以下运营货车59台,淘汰老旧农机具135台。

(二)突出重点,开展污染专项整治

推进分业施策,源头防控。一是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强化涉气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守护蓝天”“扫街行动”专项排查工作,强力推进水泥、砖瓦、印刷、工业涂装以及园区涉VOCs企业排查,累计排查涉气类企业30余家。完成砖瓦行业综合整治,完成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完成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绩效改造及水溶性VOCs原辅材料替代任务,完成湖南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江华恒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改造任务。二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及道路扬尘防治,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餐饮油烟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方案》,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了140家餐饮门店,衔接城管部门督促餐饮店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油烟设施运行台账及清洗记录。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确保路面及道路两侧无明显积尘,制定重点区域降尘洒水工作方案,增加重点路段洒水、雾炮降尘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三是加强裸土地面及工地扬尘治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对驶离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封闭情况、冲洗情况和清运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达标情况、保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累计出动执法40余次,依法查处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6台次。每季度对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环境质量巡查,印发环境质量巡查有关情况汇报10余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并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四是优化交通减少拥堵,进一步完善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范围和时段,对城区重点区域路段实行大型货车限行绕行。五是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制定《2025年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我县城镇建成区汽油年销售1000吨及以上加油站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4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其他加油站均已完成二次油气回收。

(三)完善机制,应对重污染天气

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结合部门职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措施,督促科工、住建、城管、农业农村、高新区、沱江镇等重点职能部门及属地,以问题为导向,全力应对气候条件和外部传输的不确定性影响。配合省市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完成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更新,引导企业按照“一键抵达”发布的信息,做好应急减排工作。与气象部门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影响天气作业,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

五、整改结果

对照《江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县已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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