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描述
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整镇(县)推进、整合融资、整体落地”的思路,探索出政策性金融支持整镇整体立项的“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融资模式,通过统一规划立项、整体推进实施,解决单个项目小、散、无法融资的难题;将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进行整合,突破无收益项目融资难问题;以整体项目融资,实现一次融资同时满足多个子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提升融资效率,创造更有利于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机制和条件,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的热情。
二、具体做法
(一)政银密切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省、市及试点所在县农业农村部门与农发行机构均联合成立本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辖区内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试点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共享项目和融资信息,在政策制定、项目融资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形成工作推动合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农发行县级支行加强对试点乡镇、承贷运营主体的指导,密切协调配合,构建无障碍沟通机制,农发行相关分支机构做好金融顾问服务,深度参与、提前介入试点乡镇(县域)经济发展谋划和重点项目规划,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二)坚持市场运作,强化统筹推进。积极培育和壮大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探索和完善整镇(县)推进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提高乡村振兴投融资保障能力。按照“政府引导、银行介入、市场化运作”要求,对试点乡镇(县域)相关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对可确权、可经营、可收益、可变现、可抵押的存量资产进行重点摸排,通过货币资金注入、资产划转、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推动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实体化转型,打造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投融资一体的市场化运营主体,培育和壮大合格承贷主体和担保资源。按照融资项目“自平衡”要求,对规模较小、单独立项的同质同类项目整合打捆,将公益性较强、自身现金流不足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经济效益好、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关联盈利性项目统筹谋划,提高整体项目持续盈利能力。
(三)完善项目储备,注重跟踪落实。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发行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常态化推动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发行分支机构积极组织谋划储备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项目,建立健全各级项目库,形成“实施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项目成熟度,促进项目压茬建设、滚动接续。市、县两级工作专班按月开展分析会商,对项目建设进度、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融资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农发行各设区市分行每月末向省农发行报送项目进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发行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取得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发行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整镇推进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试点工作。经各地申报、会商评审,共有25个乡镇(县域)列入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项目储备库,总投资246.77亿元、融资需求191.32亿元,并根据项目成熟度确定了乡村振兴整镇(县)推进第一批试点10个和继续跟踪培育类项目15个。目前,已审批项目3个,授信金额21.4亿元。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项目总投资约13.59亿元,获得农发行授信额度11亿元,沿着崇山片区滨海路4.5公里沿线打造一条集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健康养老、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滨海旅游线路,促进渔业旅游资源与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有效融合,以产业项目的收益反哺农业及乡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已形成试点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