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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22 15:29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 作者:蒋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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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震主持会议,副主任黎明柳、唐孝任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亚辉,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述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阳应邀列席,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局长周贵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专题汇报。县人大环资委委员代表作了审议发言,唐震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的牵头组织下,江华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县6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二;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8.1%,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二,全省第十;境内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江华以优良的生态环境获得永州市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三项工作“先进县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8.3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唐震强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面临不少挑战,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继续发扬斗争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做到家喻户晓;要强化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县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加强监管,尤其是养殖行业的监管,切实扛起保护好湘江东源的政治责任,确保一江碧水出江华;要强化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注意区分是否故意为之,对主观故意排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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