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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0-01-26 17:37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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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范围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于2020年1月23日启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我县实际,为了更好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就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辖区范围内的广大群众、单位、组织及社会团体有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达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二、近期从湖北来(回)江华、途经湖北回江华以及近期与湖北来(回)江华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包括学生、游客、探亲人员、职业工作者等),尽快到辖区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进行登记(公职人员同时报告所在单位)。无明显症状的应进行自我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乡镇(含)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其他群众发现上述情况的要积极报告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

三、湖北来(回)江华人员和广大群众应自觉配合遵守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的,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凡公职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从湖北来(回)江华隐瞒不报、不配合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全县所有旅游景点,所有电影院、KTV、酒吧、网吧,所有村(社区)棋牌室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营业。

五、县内城市公交车、水上游船、农村客运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六、取消一切群体性文体活动及聚会、聚餐(包括红白喜事、家族拜年会、集会、庙会等)。

七、1月25日—27日(正月初一到初三)全县农贸市场休市3天,1月25日—31日(正月初一到初七)所有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域和活禽批发市场关闭一周。

八、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严格落实“一封闭四严禁”监管,严禁捕猎、运输、销售、食用野生动物。

九、积极主动配合高速公路、火车站等交通出入口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

十、广大群众、各机关单位等做好院内卫生消毒,做到“自消门内毒”,所有市场、商铺、门店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做到群防群控。

十一、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不走亲访友,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配带口罩,勤洗手,提高自己和家人的防护意识。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请广大群众、外来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维护好江华县的平安和健康。

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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