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48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江华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开展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一类出口企业:
无
四类出口企业:
江华展承创益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湖南汇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华瑶族自治县黄泥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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