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22-0201-2018-005
江卫计信复字〔2018〕1号C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
答 复
李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为尿毒症病人排忧解难,解决腹透液配送难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将全县腹透治疗的尿毒症病人登记造册,每月定单送药到病人家中,减少病人经济负担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在县人民医院领取腹透液的尿毒症病人约15人,每人每月需要15件腹透液。且这些尿毒症病人分布较为分散,如码市3人,河路口1人,涛圩1人,大石桥1人。若要将腹透液送到病人家中,如果收取配送费用,则病人购买腹透液的总费用将成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加,且配送费用是不能医保报账的。如果免费配送至病人家中,一方面县人民医院无财力承担,另一方面,在配送药品至家中的过程中将占用大量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浪费了医疗资源。
2、关于提高尿毒症病人药品报账标准的问题。
我县实行的是由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所有病人(含尿毒症病人)的药品报账标准均由市里统一制定。
感谢你对卫计委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分管领导:刘金瑞
承 办 人:陈久彬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31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