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工作情况汇报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受全县各族人民的委托,关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县政府建议交办会安排,由我局承办建议5件,承办提案5件,协办提案2件,主要涉及校车管理、城区学位建设、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公办幼儿园建设、校舍建设等问题。
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有序推进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唐孝任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作网络。承办人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制订详细的办理措施,切实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级级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做到“四个坚持”。 各股室在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做到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建议、提案办理坚持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结合;三是建议、提案办理坚持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四是坚持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教育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加强与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的沟通衔接。特别县政府办督查室,在县教育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过程中,多次进行督查指导。
通过调研、督查、座谈等方式对建议和提案进行办理、答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其中A类9件,C类1件。
三、对各位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第1号建议韦素青等四名代表、第37号建议李淑玉等六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1.基本情况。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和幼儿74791人,需乘车学生及幼儿37583人,已乘坐标准校车学生及幼儿人数共计25562人。我县学生用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督、财政补助”的原则,由县城乡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校车公司)提供服务。自2012年9月份起,校车公司已陆续在全县各乡镇的学校、幼儿园投入标准校车124台(含民办幼儿园自购校车9台)营运。目前尚有大锡、蔚竹口、湘江等3个乡镇因道路狭窄未开通校车。
2.政府对校车营运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县财政对校车营运单位提供取得校车营运资质的标准校车,按年度给予购车补贴和燃油补贴。一是购车补贴。按购车价格的20%分三年给予补贴,第一年补6%、第二年补6%、第三年补8%;二是燃油补贴,按照2012至2014年500元/座·年、2015年600元/座·年、2016年700元/座·年、2017年800元/座·年的标准实施;其补助标准在全市属中等偏上。
3.关于增加校车数量、减少超载等问题。
(1)关于增加校车数量的问题。目前全县投入124台校车共4680座,服务全县13个乡镇71所学校,经营389条线路,运载学生25000余人,总体来说运力是足够的。
(2)关于学生上学早、放学晚的问题。据调查,由于每期乘车学生人数、接送趟次、运营路线不断变化,有少数校车运力暂时不足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学生上学、放学时,每台校车平均接送三趟左右,个别地方接送趟次多一些。一方面需要学校和教师们的理解和配合,可以通过轮流安排值班人员等方式解决;另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好政府部门、学校、运营商、学生及家长之间的关系,要根据学生实际乘车需要,通过科学规划运营线路、合理安排运力、错时放学等方式加以解决。在这方面河路口镇就做得很好,由于安排比较合理,在学校正常放学后1个小时内基本能将学生接送完。我们将大力推广河路口经验,切实解决少部分学生上学早、放学晚的问题。
(3)关于减少校车超载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和安全教育。我县坚持校车安全教育常态化,每期开学前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校车车主、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组织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上级有关加强校车管理政策法规,客观分析当前校车营运现状,对全县校车营运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高校车车主、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遵章守法意识。二是落实校车营运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每学期开学初,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校,县教育局与学校校长都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各方的责任、增强各方的安全意识。完善学生交接手续,每天接送学生上下学,车主与学校都要办理好学生交接手续,并作好记录。健全管理台帐,县校车办在加大校车监管力度的同时,督促校车公司和各学校(园)按时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2015年12月由县财政出资近90万元,安装了校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县校车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这是继宁远、新田之后,是全市第三个安装校车视频监控系统的县,走在全市的前列。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上狠下功夫,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和视频监控相结合,防止校车超员超速。另一方面采取一车一档的“户籍”化管理模式,对全县124台校车的运营情况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每期采集驾驶员、照管员相片和基本信息制成公示栏,张贴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加强考核,进一步强化、细化对乡镇的考核,将校车安全纳入乡镇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四是大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规范营运和收费行为,认真排查校车运行的各种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的同时,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各乡镇校车营运情况进行了排查,对排出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以《江府督查》文件的形式向全县给予通报,县校车办通过梳理分类,对相关的责任管理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县交警、交通等部门对超载、超速、驾驶员驾驶资质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和整改。
(二)关于第31号建议刘晓芳等六名代表、第29号提案盘玉芬等七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超大班额的建议》。
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县中心城区的扩容,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老百姓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意识增强,出现中心镇特别是县城基础教育学位不足,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教育局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对县城城区学校进行扩容提质,投入3亿元实施县城学校扩容提质工程,新建江华思源实验学校、招商引资新建江华博雅实验学校2所学校,县城扩容提质8所学校,通过新建学校和教学楼,增加县城义务教育学位9100个。二是加大乡镇学校建设力度,投入1.58亿元完成63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8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三是加强引导,引导学生到学位相对宽松的沱江镇为人小学和沱江镇第五小学等县城学校就读。四是管理提质,在增加县城义务教育学位的同时,县教育局同时加快推进县城城区学校提质工程,通过实施校园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加快建设园林型、书香型、特色型、创新型校园,以“四型五化”标准为依托,促进我县县城城区学校向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推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县城城区部分中小学大班额的现状,同时,让老百姓子女有学上、上好学。
(三)关于第62号建议邓普新等六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大石桥乡中洞片幼儿园的建议》。
幼儿教育是江华民族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县教育局一直以非常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将幼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义务教育同部署、同安排、同规划、同考核。全县幼儿园发展较快,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2020年)》(湘政教督〔2013〕4号)和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2014年至2016年幼儿园布点规划》文件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公办幼儿园,今后的幼儿园建设首先考虑的是保证每个乡镇(街道)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口分布状况,再考虑在联村或连片地区建规模适当的公办幼儿园。大石桥乡目前还没有公办幼儿园,如上级有计划指标,可以优先考虑在乡政府所在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
2016年5月12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大石桥乡洞尾村进行实地调查,认为该地可以布点一所标准幼儿园。建设幼儿园首先要取得用地合法手续,在此基础上,要明晰是公办还是民办。如果是公办,要向上级争取项目,待资金到位后方可兴建;如果是民办,有举办者愿意投资,可以按程序和规定到县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四)关于第84号建议熊利香等六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实验学校星期六上晚自习的建议》。
对于创新实验学校星期六是否上晚自习,属于学校办学自主权,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作出决定。当前,创新实验学校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白天上课,星期天至星期五晚上都上晚自习,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白天休息。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息时间要求,初中学生必须保证一定的休息、自由活动时间。对于寄宿生管理,创新实验学校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落实休息期间寄宿生的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五)关于第31号提案唐祖才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农村教学点和村小的布局,加大校舍投入建设力度的建议》。
我县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在上个世纪末全县共有村小、教学点400多所。这些一师一校的微型学校遍布全县各个角落,大多交通不便、条件简陋、教学水平低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这些村小、教学点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乡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江华教育的实际,陆续撤并了一些不适宜办学的村小、教学点,目前只保留村小、教学点205所。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十分重视这些村小、教学点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一是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计划利用5年时间到2020年,将205所村小、教学点按照《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12〕14号),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让人民群众子女有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二是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2015年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对村小、教学点教师享受的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800元、900元,让优秀教师扎根乡村。三是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县教育局通过业务培训、统一调配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村小教师队伍,提升师资水平,确保村小、教学点教育教学质量,让人民群众子女接受优质教育。
(六)关于第33号提案蒋玉婷委员提出的《关于阳华中学、创新实验学校两校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提案》。
您所提阳华中学和创新实验学校是非独立法人机构,为江华县一中和江华二中的初中部;其人员分别为江华县一中和江华二中编制,是县属单位人员。沱江中学、沱江镇第一小学、沱江镇第二小学等学校是沱江镇所辖学校,属乡镇中小学校。
《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5〕53号)第一条规定: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上级政府派驻乡镇机构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沱江镇所辖中小学校属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而阳华中学和创新实验学校不属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七)关于第34号提案彭小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技能培养的提案》。
提高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是县教育局一直高度关注的事情。但由于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的限制,我们目前主要是对学生传授游泳基础知识和急救知识,训练和提高学生遇险后的自救能力,并教育学生不得在无监护人同去的情况下私自游泳,以免发生溺亡事故。与此同时,县教育局也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将在有条件的学校新建含游泳馆的综合体艺馆,以便开设游泳课程,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关于第36号提案何文科等三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我县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提案》。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让他们快乐地学习、幸福地成长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愿望。近年来,因为生活水平的提升,中小学生中出现肥胖、近视等现象。为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县教育局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改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全县完小以上学校大多数新建了田径运动场,均按合格学校的标准添置了单双杠、乒乓球台等设施,其中江华一中、沱江镇第二小学、大圩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建设了塑胶跑道;江华二中、县职业中专、创新实验学校正在提质改建体育运动场所。二是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推行阳光体育活动,实行大课间活动,让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保证每天有1个小时的锻炼时间;全县及各中小学校每年举办了一次体育运动会。三是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设体育课,保证课时,并将体育课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成绩,对学校体育工作实行年度考核,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体育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四是实施读书声、欢呼声、琴声、歌声“四声”校园建设,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这些举措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成绩得到大幅提升,每年高考学生体检合格率逐年上升,沱江镇第二小学获批2015年第一批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码市启汉小学成为2015 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江华一中获得2015年全市中学生篮球赛冠军,我县青年足球队和少儿足球队均进入2015年全市足球赛前三名。
今年县教育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问题还一时无法解决,但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全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发展鼓与呼,加快实现“美丽校园、幸福师生”江华民族教育梦,为我县在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全国民族地区经济强县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