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商提复字〔2016〕1号A类
关于对县十九届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9号提案的答复
盘向云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议早日解决好春晓路农贸市场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春晓农贸市场改建项目是经县政府2010年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改建的项目,根据当时的实际市场中心与代建商向县政府提供春晓综合市场改建项目规划,当时拟建农贸市场共五层,农贸市场设置在地面一层,地下层为半车库、半仓库,因县规管委在审核规划设计时,只批准春晓综合市场建三层,农贸市场规划在负一层。春晓综合市场于2013年4月竣工验收合格,2013年5月投入使用,春晓农贸市场于2013年7月进行了试营业一年,因农贸市场设置在负一层,各经营户和居民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2014年7月31日,县长龙飞凤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门的协调会,要求春晓农贸市场进行整改:一是将农贸市场通气天井提高了2米;二是新增通风、排气设备四台;三是将春晓市场入口通道进行了降坡拉直;四是将其他通道入口进行了拉直;五是在临春晓路新增入口一个。整个项目整改共投入资金180余万元,整改验收后,县市场中心再次将农贸市场试营业一年,未收取任何费用,县政府也组织有关部门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整治,但春晓农贸市场还是不被老百姓所接受。
为彻底解决春晓农贸市场问题,2015年县市场服务中心引进了上海果蔬市场开发公司与家里福超市共同投资800万元按三星级市场的标准对春晓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毕,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下步,我们将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
感谢您对商务和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5月11日
分管领导:冯 辉
承 办 人:肖 俊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 2322942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