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商建复字〔2016〕1号A类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91号建议的
答 复
雷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宰杀点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春晓农贸市场改扩建,购买、租赁春晓农贸市场门面和市场外从事活禽宰杀销售的经营户较多,他们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给春晓农贸市场周边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不利于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
为做好活禽交易市场和宰杀点搬迁工作,原商务局根据沱涔公路建设需整体搬迁西佛桥牛交易市场的要求,决定对春晓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西佛桥牛交易市场实行合并整体搬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2014年5月6日下午,县政府办副主任黄零华召集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畜牧水产局、市场服务中心、规划办等部门负责人讨论县城活禽畜市场新址选址问题。在听取县规划办选址方案介绍后,拟初步同意采用第三种方案,即选择沱江镇顾院村杨家湾、化工厂南侧,用地单位为县国有林场,当时大多为废旧厂房,可予改造利用,用地面积约为120亩,交通条件较好,南侧为石山,用地相对独立,处于县城规划范围边缘且位于沱江下游,对环境污染小。但由于该方案选址位于滨江风光带内,对滨江风光带建设有影响,县委、县政府要求重新选址。经反复筛选,在县城范围内找不到条件合适的新活禽交易市场地址,因此整体搬迁计划暂时被搁置下来。
为做好春晓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宰杀点管理工作,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我们计划:
1. 加强与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沱江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衔接协作,继续做好县城新活禽交易市场选址工作,力争尽快搬迁;
2. 积极参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委、县畜牧水产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的春晓农贸市场门面和市场外活禽经营户经营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严防病害肉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感谢您对商务和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5月11日
分管领导:赵海平
承 办 人:肖 俊
抄送:县人大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 232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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