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政[2018]1号
桥市乡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市乡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九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桥市乡党政办(地址:江华县桥市乡人民政府,邮编:425503,电话:0746-2510321,传真:0746-2510333)。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2017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汪长江为顾问,党委副书记、乡长黄剑书为组长,乡人大副主席黄启华为副组长,徐红辉、蒋维正、唐青松、周咏薇、石慧、奉志湘、周琴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依托信息网站,发挥公开平台作用。依据《条例》,建立了本地概况、本地动态、公示公告、联系方式、招商引资、政务公开、热点、最新图文等一级公开目录。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对2017年桥市乡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凡是涉及社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人民群众广泛知悉的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告知群众,透明行政,以便监督。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配置工作人员,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及时清理规范并公开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四是认真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乡在201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33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9条,内容包括机构设立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乡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规划计划类9条,人事信息类0条,工作动态36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乡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乡2017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政策解读稿件0次,微博微信回应0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乡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2017年桥市乡人民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由乡长黄剑书亲自抓,人大副主席黄启华同志具体抓,承办人为周琴同志,为兼职人员。我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支出15000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乡业务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人员配备力量不强,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及真实、及时、公正、合法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开展,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方便社会各界及群众查询。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说明与附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市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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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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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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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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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1.5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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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单位负责人:黄剑书 审核人:黄启华 填报人:周 琴
联系电话:2510321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6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