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公开办[201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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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
通 知
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负有公开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县民族科技培训中心一楼)。须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送到jhzwgk@yeah.net。联系电话:2332361。
(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概述;
2、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江华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江政办函[2017]34号)中列明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5、咨询处理情况;
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7、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8、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9、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三)乡镇政府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新成立或合并的乡镇要将并入的原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起纳入年报编制,重点突出与农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三公”经费、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各行政机关要按行政体制改革后的单位挂牌名称,报送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合并后成立的新单位,年报应当包括本单位及归口管理或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应当包括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重点突出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空气质量监测、水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公共企事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早做好准备,建立数据台帐,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外报并公开本单位的年度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参考样本请从县政务中心QQ群共享里下载(江华政务公开QQ群号码:195442317)。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送乡镇和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元月十二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送乡镇和单位
1、 乡镇人民政府:
码市镇、大锡乡、蔚竹口乡、水口镇、湘江乡、小圩镇、大圩镇、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白芒营镇、大路铺镇、桥市乡、界牌乡、沱江镇、涔天河镇、桥头铺。
2、 县直单位和部门:
凡参与本年度绩效考核的单位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