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江华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0号,电话:0746-2330790,邮编:425500,电子邮箱:yzjhrfb@163.com)。
一、概 述
2017年,我办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为指导,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通过做到明确责任,增强认识,以多样化的方式服务于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手续更加简便、公开和透明;三是增进沟通和了解,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真诚沟通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促进了自身队伍、作风建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大大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围绕中心工作,严格规范公开行为。
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更新和维护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小组制度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指定1名工作人员,对经审核后的公开信息进行录入,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监管,适时进行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做好人防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此外,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我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每一条对外公开信息都经我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后发布,避免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各类申请、投诉和咨询。
(三)加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根据今年优化环境工作的要求,对部门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地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办权力运行。此外及时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在政府网、新闻网投稿宣传。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办无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了人防工作业务动态和防空袭警报试鸣公告公示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未接到来自社会、组织、法人和个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待咨询285人次,其中服务窗口当面咨询27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15人次,工作人员均及时准确地予以了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一)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为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共1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人员配备没到位,导致信息发布不及时。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应主动公开的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填报单位(盖章):江华瑶族自治县房产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
|
|
单位负责人:刘晓萍 审核人:刘晓萍 填报人:盘仁凤
联系电话:0746-2330790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6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