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1月)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江华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电子版可在“江华县政府网”网站(网址:http://www.j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华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23号原工商局一楼,邮编:425500,电话:0746-2324829,电子邮箱:jhxxfj@126.com)。
一、概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7年12月,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工作来抓。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兼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股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配备了兼职信息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接访室、复查复核室等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二)严格实行保密审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信息化工作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在进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申请制度,并指派专人维护,每天定期查阅受理情况,及时转给相关部门组织答复。另外,也可以直接到我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申请信息公开。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单位在201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本年度产生的20条公文类信息对推动信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部门预算说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江华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费用3000元,主要用于政务信息公开栏建设与更新维护。
(三)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信息查询费用。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工作内容大多涉及信访人个人利益诉求,属于不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同时对信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尚需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县信访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说明与附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江华瑶族自治县信访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3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单位负责人:严亿田 审核人:严亿田 填报人:李妍
联系电话:2324829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