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总支)、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江大发〔2018〕1、3、5号等文件精神,由镇2018年度村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相关负责人对2018年度全镇绩效评估、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园建设、引进小微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综治民调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与党风廉政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精准扶贫、空心村治理、巷道建设等12项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凡在2018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的单位和个人,因民调工作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镇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一)先进单位(6个)
一等奖(1名):大圩社区 (奖励3000元)
二等奖(2名):长山村、东冲河村 (各奖励2500元)
三等奖(3名):大塘村、两岔河村、和平村 (各奖励2000元)
(二)先进个人(18人,各奖励400元)
黄良信、孟邓平、钟戊英、李辛英、廖永东、吴观晶、何勤学
林周波、刘兴良、邓余香、林周永、刘其福、杨彩景、李 芳
冯小燕、赵金玉、屈停花、周水香
二、农业农村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大塘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长山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良缘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谢林雄、刘建智、余少华、罗理平、唐江萍
三、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靖边营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龙门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和平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岑丁贵、吴观晶、李光明、屈停花、金秀英
四、引进小微企业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大圩社区 (奖励1500元)
二等奖:书里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黄庭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卢 琳、李根春、孟邓平、廖永东、刘兴良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根据江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黄庭村计生协会荣获“江华县2018年度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大圩社区计生专干廖诗萍荣获“江华县2018年度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镇里不再另行表彰。
(二)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军田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大塘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大圩社区 (奖励1000元)
(三)先进个人(10人,各奖励200元)
钟戊英、何小琼、唐玉银、黄春燕、金秀英、屈停花、郭玉妃盘艳红、周水香、罗金花
(四)四大手术及孕前优生检查奖罚
对完成及超额完成四大手术及孕前优生检查任务数奖励的村:大圩社区(250元)、军田村(2200元)、黄庭村(1400元)、源头村(900元)。
对未完成四大手术及孕前优生检查任务数处罚的村:良缘村(750元)、竹林村(950元)、书里村(150元)、莲花村(400元)、长山村(700元)、宝镜村(1100元)、聂家村(550元)、靖边营村(400元)、龙门村(375元)、和平村(450元)、大塘村(300元)、高寨村(750元)、大布湾村(725元);木园景村(100元)、文海村(450元)、西岭村(650元)、大村村(200元)、文明村(300元)、兴仁村(600元)、沟边村(400元)、庄稼村(150元)、两岔河村(400元)、心合村(775元)、横江村(400元)、东冲河村(600元)。
六、综治民调信访维稳工作
(一)根据江发〔2018〕4号文件精神,对在综治民调工作年终总成绩排名在全县倒数第7名的大村村,取消该村及村主要干部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村主要干部经济责任每人500元;对县里给予“黄牌警告”的木园景村、草皇村,取消该村及村主要干部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村主要干部经济责任每人500元。
(二)根据江大发〔2018〕3号文件精神和县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定的办法,对“出现10人以上到县聚众信访”的和平村责任追究10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分5分;对“出现到省非法上访”的文明村责任追究20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15分;对“出现到京非法上访”的军田村责任追究2500元,扣年度绩效考核20分;对发生火灾一次的竹林村、高寨村责任追究500元,并扣年度绩效考核1分,发生火灾二次的大圩社区责任追究1000元,并扣年度绩效考核2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聂家村、长山村、草皇村、大塘村责任追究500元,并扣年度绩效考核1分。
(三)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东冲河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兴仁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横江村 (奖励1000元)
先进单位:大圩派出所、司法所 (各奖励1000元)
(四)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李忠满、何勤学、林周波、邓余香、赵金玉
七、安全生产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大圩社区 (奖励1500元)
二等奖:宝镜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两岔河村 (奖励1000元)
先进单位:大圩卫生院、大圩二小 (各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尹少明、欧阳才礼、李根春、叶国宏、何文平
八、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两岔河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黄庭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庄稼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孟邓平、吴唐平、黄良信、赵德富、曾昭金
九、城乡环境卫生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心合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书里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文明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5人,各奖励200元)
赵德富、尹少明、何宣为、邓山胜、李宠平
十、精准扶贫工作
(一)贫困村整村脱贫村(6个)
根据江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两岔河村、心合村、东冲河村、横江村、源头村、文明村6个村在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各奖励10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4万元奖励村两委干部。以上奖金由县财政列支,镇里不再奖励。
(二)先进单位(5个)
龙门村、良缘村在2018年迎省检工作中表现优秀,两岔河村、源头村、东冲河村 在迎市检工作中表现优秀,特予以表彰。除此以外在2018年省、市、县检查中受到黄牌和重点管理警告的村,不予考虑本年度评优评先。
一等奖:龙门村、良缘村 (各奖励1500元)
二等奖:两岔河村、源头村、东冲河村 (各奖励1000元)
(三)先进个人(46人,各奖励200元)
周 飞、简瑞余、江泽光、戴新华、董 红、杨诗达、左葛生冯 伟、曹植林、李建华、唐明路、刘宗凡、张 仁、袁 林、刘朝林、黄 辉、唐孝松、陈永珠、林 湖、黄小明、唐拥军、石祥红、邓豪兴、何化桥、赵动高、卢 琳、谢林雄、吴唐平、陈爱志罗显操、林周波、罗理平、邓济引、黎名人、邓余香、罗志明、祝诗贵、廖诗萍、赵金玉、黄春燕、唐江林、周水香、黄淑艳、奉沛林、彭文记、李 芳
十一、空心村治理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大圩社区 (奖励1500元)
二等奖:大布湾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黄庭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6人,各奖励200元)
屈先权、卢 琳、孟邓平、廖永东、黄生军、黄生高
十二、巷道建设工作
(一)先进单位(3个)
一等奖:聂家村 (奖励1500元)
二等奖:源头村 (奖励1200元)
三等奖:高寨村 (奖励1000元)
(二)先进个人(3人,各奖励200元)
黄解治、黄生高、黎名芳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镇各级各部门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全面推进“1123456”工程,全力打胜“六大战役”,为决胜脱贫攻坚、如期全面建成小康大圩而努力奋斗!
中共大圩镇委员会
大圩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