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大路铺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对2018年度全镇脱贫攻坚、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综治民调、信访、安全生产、产业发展、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城乡卫生整洁、灌区建设、武装民兵、耕地保护、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空心村”治理、森林防火、河长制、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等17项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奖:
(一)第一系列综合先进单位(3个):一等奖高香启村、二等奖大路铺社区、三等奖葡萄井村,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
(二)第二系列综合先进单位(3个):一等奖太子井村、二等奖断石桥村、三等水晶深村,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二、单项工作奖励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3个):高香启村、太子井村、大斗村 (各奖励1600元/村);高香启村、宝昌洞社区整村脱贫,县委、县政府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
(二)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县级先进单位太子井村(县人民政府已经奖励2000元,不再重复奖励);
镇级先进单位(3个)葡萄井村、大斗村、水晶深村(各奖励1600元);
(三) 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3个): 大斗村、水晶深村、断石桥村(各奖励1600元);
(四)民调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名大斗村、第二名水晶深村、第三名断石桥村(县政府已分别给予奖励3000、2500、2000元,不再重复奖励);
(五)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个): 葡萄井村、老村(各奖励1600元);
(六)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个):洞尾村、邓家湾村(各奖励1600元);
(七)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奖
果业先进单位:五洞村、牛角湾村、八洞村(县政府已分别奖励30000、20000、20000,不再重复奖励);
小微企业先单位:仙石村、大路铺社区、葡萄井村(县政府已分别奖励20000、10000、10000元,不再重复奖励);
镇级园区建设先进单位(3个):大路铺社区、邓家湾村、 宝昌洞社区(各奖励1600元);
(八)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3个):水晶深村 葡萄井村 高香启村(各奖励1600元);
(九)党风廉政先进单位(3个):大路铺社区、葡萄井村、老村(各奖励1600元);
(十)城乡卫生整洁工作先进单位(3个):邓家湾村、葡萄井村、太子井村(各奖励1600元);
(十一)灌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个):梁木桥村、老村(各奖励1600元);
(十二)武装民兵工作先进单位(1个):花地湾村(奖励1600元);
(十三)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3个):水晶深村、石下村、大斗村(各奖励1600元);
(十四)增减挂先进单位:(另行文对实施了增减挂项目村进行奖励)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3个):宝昌洞社区、高香启村、梁木桥村(各奖励1600元);
(十六)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3个):邓家湾村、洞尾村、大路铺社区(各奖励1600元);
(十七)镇直先进单位(8个):派出所(综治)、林业站(产业发展)、工商所(安全生产)、供电所(增减挂)、国土所(增减挂)、兴佳完小(脱贫攻坚)、宝昌九年制学校(脱贫攻坚)、畜牧站(非洲猪瘟防控)(各奖励3000元)
(十八)突出贡献奖(4人,各奖励1000元/人)
镇级:刘优胜(园区建设)
村级:罗绍军(环境治理项目)、莫承建(园区建设)、 毛兴海(园区建设)。
(十九)大路铺镇“十星级文明户”(11人,各奖励400元/人)
罗世平(兰下村)、杨迪茂(水晶深)、唐德生(高香启)、
伍光雄(仙 石)、向永湘(宝昌洞)、胡开军(黑山口)、
陈安明(大路铺)、林忠顺(大路铺)、蒋联改(鹅 塘)、
钟积德(八 洞)、宋维武(牛角湾)。
三、2018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县级奖励29人,镇级奖励28人):
县绩效嘉奖个人:王少军、何祖雄、程礼明、杨晓云、 赖雨芳、李锡生、赵秀莲、艾月亮、刘 勇、陈祥林、兰晓侠、邓德安、邓丽军、贾 杰、陶彩虹、汪菊英、潘红玉、朱 军、祝自香
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周志刚、钟 凌、蒋汉春、蒋骁龙、黄仁德、刘优胜、毛新蓉、唐满花、蔡松林
县先计生先进个人:唐 瑶
(以上先进个人县政府按政策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镇机关及镇直单位先进个人(10人):岑加团、唐志聪、何 成、王晓玉、徐新强、沈江林、伍梦玲、李 智、盘龙江、周 博
村先进个人(18人): 杨泽新 杨新宏 杨怀亮 何夏龙 吴爱民 杨泽远 罗世雄 唐亚波 杨润国 罗名友 全根发 伍光波 宋新国 杨忠义 伍绍远 杨 庚 卢晓华 吴军平
(以上镇级先进个人各奖励600元/人)
四、处罚决定:
按江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对2018年度全年测评得分系列低于县里在省测评分值最后10名的黑山口村给予“黄牌警告”,取消村及村主要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主要干部经济责任每人500元。
中共大路铺镇委员会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