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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圩镇2019年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14 18:13
  • 来源: 大圩镇
  • 发布机构: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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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2019年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为预防汛情的发生和对已经发生的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进行妥善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 预案启动的条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时,预案予以启动。

(二) 预案启动方式。各村、各单位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预防汛情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邓晨岚任政委,由镇长李仁贵指挥长,罗兵、唐艳明、陈兴乾、盘进国、车晋、王少云、蔡家华、唐力、吴芳任副指挥长,赵动高盘正军钟剑廖真杰余斌陈再春、何施慧、陈松、陈艳、李孝斌、杨青云、刘聪杨学斌等为成员,负责防汛情的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

办公室由盘进国任办公室主任,吴芳任副主任, 何施慧、陈松、陈艳、李孝斌、杨青云、刘聪杨学斌为成员。

办公室职责是:

负责全镇范围内各种汛情情况及险情等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时人员、车辆的调度及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小分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镇各村汛情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及相关险情的排查。

(二)在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时,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并控制好事态,力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及时化解险情,救出被困人员。

(三)应急小分队分为巡查救援小分队、安置保障小分队、安全保卫小分队。原则上应急小分队在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各小分队队员应在接到命令后半小时之内赶到事发地点。

1、巡查救援小分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地点的巡查报警与抢险工作。

     长:罗  

 副队长:唐  

     员:王建江、陈中林、莫怡明、林孝文、全昌隆

2、安置保障小分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灾民后勤保障工作

 长:唐艳明

 副队长:蔡家华

 员:陈松、陈福勇、罗学艳、熊俊旺、唐海波

3、安全保卫小分队:

 主要职责是负责灾民的安全巡查保卫等工作。

        长:车晋

副队长:廖真杰

 员:钟任华、廖诗忠、肖天豪、黄河、罗赵英

三、镇属各单位的职责

政法办:组织干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好事态,并根据情况向上级汇报。

司法所:做好法律解释和司法调解工作。

民政办:做好救济工作。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执行维持秩序。

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指挥交通。

组织部、宣统部: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情况。

卫生院:负责受伤灾民或生病灾民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预防汛情工作的反应和行动

发生汛情受困及遇险事件后,应急分队应做出以下反应:

(一)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控制事态,防止恶化。

(二)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视情况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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