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041-0201-2018-003
江牧渔提复字[2018]4 号A类
关于对永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20号提案的
答复
左全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涔天河库区综合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有关网箱养鱼的情况,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生态立县”战略和“全县水质量全国第一”目标,大力开展湘江保护与治理,不断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效防止水质污染,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3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
成立了县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龙赋云任组长,成员由水利局、农业委、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国土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县畜牧水产局相应成立由局长伍红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毛振旗任副组长,渔政水产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落实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禁止全县所有小(Ⅱ)型及以上水库投肥养鱼,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明确了全面整治水库网箱、围网、拦网养殖。全县饮用水源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采用网箱、围网、拦网养殖方式,现有网箱、围网、拦网养殖逐步退出。加强水库渔业资源保护。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方式和使用非法渔具,开展饮用水源地水生生物人工放流活动,维护生态平衡
2017年3月,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正常蓄水位313米高程以下库区移民搬迁及库底清理的通告》(江政通〔2017〕1号)要求,制定了《涔天河库区养殖网箱拆除工作方案》,为确保网箱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网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顾问:黄志坚;组长:刘福龙;常务副组长:伍红明;副组长:扩建办负责库底清理领导、龙能奇、毛振旗、曾飞、王伟、欧建军;成员:包户移民队员、驻村干部、环保执法人员、畜牧水产执法人员。
我局联合涔天河镇政府,2017年3月对涔天河水库网箱养鱼、网箱养鱼户进行了实地调查、网箱拍照,网箱主要分布在务江码头、渡口附近和漕滩村前河段,对每一户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网箱主人。经过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强制拆除三个阶段的工作,于2017年11月23日,库区19户420余口网箱全部顺利拆除完毕。涔天河水库宣告结束了网箱养鱼的时代。加强日常监管,对库区进行常态化、不定期巡查,坚决制止网箱养殖反弹行为发生。严禁利用库尾支流围拦养鱼,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涔天河库区是我县规划的养殖禁养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目前也未发现有规模养殖情况。
涔天河水库地处潇水源头,四周青山环绕,水质优良,是我县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域。为了库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加快制定出台涔天水库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机制,明确职能,开展综合执法,才能确保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和谐。
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5月7日
分管领导:毛振旗
承办人:周克定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2份、县政府办公室2份
联系单位及电话: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 231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