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MM-0302-2018-013
江大政发[2018]49号
关于成立大圩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江综治办〔201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圩镇关于成立大圩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邓晨岚 镇党委书记
组 长:李仁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兴乾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唐 力 镇人大副主席
廖真杰 派出所所长
赵动高 卫生院院长
石祥红 财政所所长
成 员:罗赵英、首慧玲、周小燕、李孟熊、李文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兴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赵英为副主任,各单位有关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办,办公室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资料收集汇总。
特此通知。
大圩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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