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FF-0201-2018-005
江大发〔2018〕1 号
中共大路铺镇委员会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路铺镇2018-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大路铺镇2018-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路铺镇委员会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大路铺镇2018-2020年“乡村振兴战略”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和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解决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主要目标,以农村厕所、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简称“四个革命”)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环境治理战役,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大路铺。
(二)目标任务
持续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厕所整治、公共空间整治、保障饮水安全、生态保护工程,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 农村厕所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农村垃圾集中收运率90%以上、集中处理率90%以上;
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综合利用率≥90%;
5. 全镇所有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
6. 饮水安全方面,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7.生态保护方面,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程(厕所革命)。
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各村(社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组织力量,认真摸底调查核实现有农户使用旱厕的底数,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进程,逐步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2018年,全镇农户和村小学所有旱厕必须全部拆除到位。工作重点要突出推进国道、混沙线沿线村庄农户的卫生厕所改造。对卫生厕所选址的要求:无害化卫生厕所要进院入户,所选位置要保证安全,利于维护,便于出粪和清渣;对模式的选择: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建设四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在人口集中地区建设公共厕所。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典型引领、办点示范、整村推进的措施,全面完成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任务。
(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革命)。
根据各村(社区)不同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
1.污水处理工程。2018年,集镇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各村(社区)要结合村落住房、雨水及排污沟分布的实际情况,分别选择建设集中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原有住户已建三格化粪池,能达到有效处理的,可以保持原有处理方式;厨房等生活废水随雨水沟排放的,宜散则散、宜集中则集中,按照因地制宜的方式,由县环保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实地规划,设计具体处理方案,由镇、村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组织村支两委开展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垃圾革命)。
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鼓励和支持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对生活垃圾收运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垃圾集中收运率90%以上、集中处理率90%以上;完成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整治。
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门力量,教育引导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处理,实现源头减量化的目标。对废书、报纸、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由村组织能人或专业队伍进行回收,实现资源化利用;对菜叶、树叶等绿色垃圾进行填埋肥田;对废弃砖瓦等建筑垃圾由村指定地点,填放于低洼地带;对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收集、转运到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对废旧塑料袋等不可回收垃圾,选择适宜地点建设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实行“户分类、户集中、村转运、村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处置。
(四)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村容革命)。
着力推进村容村貌“五清五化”(五清:清垃圾、清粪便污泥、清沟渠、清路障、清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五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行动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洁集中整治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空心村治理工作。落实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推动农村闲置房屋处置利用;2018年,完成空心村整治21个村,复垦土地500亩以上,力争完成1000亩,筹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1.2亿元;二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5户的危房改造任务;三是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房屋厂棚(包括废旧猪舍牛圈、厨房、烤房、柴草等杂房应全部拆除)乱搭乱建、电器线路私拉乱接、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四是加快推进村组巷道建设,全面开展村庄巷道整修及美化工程;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村庄农户住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打造美丽乡村;五是加大传统村落古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突出乡村特色和瑶族特点,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完成落实古村落、古建筑的申报和保护。六是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加强“五旁”绿化,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方案》规定,清理并退出所有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取缔不规范的散养户和小型养殖场。对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养殖场业主自身完善环保设施,实施雨污分流,进行庄园化、农庄化改造,实现绿色发展。组织畜禽养殖散养农户因地制宜开展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农村沼气,减少污染,实现清洁养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突出生态特色,鼓励发展集观光、采摘、休闲度假于一体农业产业园,并向景观式、田园式、农庄式方向发展,建立一批综合性现代农业园。
(六)饮水安全保障工程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和污染整治工作任务。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3.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巡河、巡库工作,重点查处打击一批非法河库养殖、侵占水域、占用岸线、非法码头及设置砂石场等违法行为,维护河库清洁和畅通。全面完成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任务。
4.开展水库污染治理。以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兼顾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全面取缔水库投肥和人工饲料养鱼,关停水库周边养殖场,水库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严重污染水库得到有效治理,水库水质实现明显好转。
5.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活动,避免采砂对水环境造成破坏。
(七)生态保护工程。
1.加强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路林的经营管护,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2.加强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建立古树名木资源库,对古树名木量化到人进行挂牌保护。加强林木管护,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加强土地流转,强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护林防火,采用管造并举,以管促造的措施,不断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
3.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4.加强矿山环境修复与治理,建立矿山规划与管理制度,依法打击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逐村逐户进行详细真实地调查摸底,摸清七项重点工作现状的底子,登记造册汇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村支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让村民主动参与到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中来。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全面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整体推进工作方案;要因地制宜,发挥各村(社区)优势,及时分解责任,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的技术培训和组织引导,设法筹措资金,协调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七项重点工作。
(二)开展典型示范。洞尾村要率先办好农村厕所、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四个革命”的样板示范点,确保4月底前初见成效;其余村要在11月底前做好“四个革命”相关工作。12月份总结经验,推动整体整治效果的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路线图,实行倒排工期,确保2018年度七项工作有序推进。7月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60%; 10月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90%;11月底,全面完成2018年的目标任务。2019-2020年,另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四个革命”、古树名木保护、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自主投入,充分发挥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以村容村貌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内公共空间整治,由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投资金解决。鼓励村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堆、乱建、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培育村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村庄和谐的新风尚。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要结合各村(社区)庄的实际情况,工作推进中保持乡村原有传统风貌,留住乡愁,不照搬城镇建设模式,不大拆大建、不千篇一律。
五、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各村(社区)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各村(社区)要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主动作为,把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作为筹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重大机遇和主要来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得收益要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村居环境改善。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要支持当地“四个革命”。
(二)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各村(社区)要积极争取国、省、市、县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全额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三)积极调动社会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少军任组长,镇长何祖雄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工作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促。镇里要将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作为镇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委及农村事务组要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开展考核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三) 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文明家庭、遵纪守法模范、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光荣榜等评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我镇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政策措施,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提升广大村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