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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15 17:46
  •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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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长  颜德彪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紧围绕县委“125”战略和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开源与节流并重,统筹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全县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得省政府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成效明显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先进县等多项荣誉;获得2022年度财源建设奖励资金400万元、财政日常工作AA级奖励资金350万元、暂付款清理激励资金100万元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收入情况: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6%,同比增长7.47%,增幅排全市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6亿元,增长4.62%,非税收入完成3.35亿元,占地方收入的26.98%。

2.支出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1亿元,同比增长5.64%。其中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和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支出较上年分别增长15.7%、0.78%、7.99%、71.28%、2.79%、53.14%、2.44%、6.15%,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下降44.3%,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纳入市级统筹,不列县级收支。具体数据如下:


3.转移支付情况: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1.45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剔除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增加2.51亿元,增长8.67%。一是返还性收入0.63亿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其他税收返还等;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18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2.89亿元,主要变动情况是:增发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资金2.16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结算补助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教育和交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减税降费特殊转移支付和补充县区财力一次性转移支付减少;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亿元,较上年减少0.31亿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53亿元(新增一般债2.85亿元,借新还旧再融资债3.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调入资金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3亿元,收入合计53.78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5亿元,结转下年4.34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支出合计53.7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2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8亿元,上年结转0.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39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7.22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79亿元(其中文化旅游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89亿元、专项债券支出7.09亿元、其他支出0.11亿元、专项债付息0.95亿元),专项债还本7.3亿元,上解支出61万元,结转下年0.13亿元,支出合计17.2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主要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6亿元,支出4.2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3亿元,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支出1.2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1亿元,支出2.9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0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万元,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执行数,待与省财政完成结算,编成决算报表后,数据可能会有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0.9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93亿元、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券10.98亿元。

2023年,省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70.01亿元(含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9.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4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6亿元。截止2023年底,我县债务余额为70.01亿元,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二、2023年落实人大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力增收争资,财政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尽心尽力抓好收入组织。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紧盯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深入企业,加强沟通衔接,蹲点促收,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全年完成税收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4.62%,完成非税收入3.35亿元;二是齐心协力向上争项争资。全面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盯中央、省级扶持政策,超前谋划,主动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汇报,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32.33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上级资金),同口径较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8.76%。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93亿元,较上年增加2.1亿元,增长26.8%,支持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三是想方设法盘活“三资”。严格执行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建立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长效机制,共清理收回结余结转和低效闲置资金1.98亿元,全部统筹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和其他重点支出。持续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通过公开拍卖土地、处置林木、处置异地扶贫搬迁多建房、出租门面等方式,全年清理和盘活六类资源1.34亿元、五类资产1.32亿元。

(二)兜牢民生底线,促进民生事业提档升级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在稳健发展中不断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保障农业农村支出,助推乡村振兴。农林水支出8.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发放耕地地力、稻谷目标价格和种粮农民补贴0.61亿元,下达农田建设资金0.66亿元、农机购置补贴0.11亿元、农业保险保费0.39亿元,有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统筹财力1.72亿元,用于全县532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二是稳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支出8.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9.81%,同比增长15.7%。统筹中央、省级和县级资金,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校舍维修及运动场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争取专项债券资金0.76亿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逐步缓解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压力。支持职业中专整体迁建,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足额发放乡村教师人才津贴、乡镇补贴、特岗教师工资等0.45亿元,保障了教师队伍基本待遇;三是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同比增长7.99%。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417元/月,城镇和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补助分别达到10140元/年、6516元/年,孤儿生活费达到135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8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1元/人/月。立足就业优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下达就业补助资金0.27亿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建设。以举办湖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为契机,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9亿元,不断完善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有序推进宝镜何家大院、江华文庙修缮,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发展;五是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卫生健康支出3.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争取上级资金和统筹县级资金支持急危重症救治网络、医疗副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糖尿病标准化建设,助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08万元,保障了老年乡村医生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等免费政策。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42亿元,人均费用提升到89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三)支持市场主体,助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05亿元,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市场发展信心;二是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优化担保流程、创新担保方式、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2023年新增担保户数34户,担保额1.47亿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三是严格按政策兑现惠企资金。及时下达涉企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四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资本作用。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增发国债、一般债和专项债券资金,推动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两河三岸、G207道县至江华段公路改建等重大项目落实,通过财政投入带动社会资本集聚放大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推经济发展。

(四)深化预算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县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对财会监督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扎实开展了“三湘护农”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追缴违规发放补贴资金115万元,清退银行违规收取金额64万元。选取5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6个领域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款清理等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查出并纠治一批问题,增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二是稳步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缓释到期债务1.5亿元,筹措资金全年化解债务2.43亿元,累计化债进度为63.8%,超序时化债进度13.8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整体可控。持续加大政企银常态化对接,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续本降息工作,国有企事业单位5%以上(最高利率达6.8%)的有息债务已全部降至5%以下,平均利率降至4.48%,其中平台类企业平均利率降至4.16%,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可节约利息支出1800万元以上,进一步降低了借款成本;三是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扎实推进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聘请第三方对1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达2.8亿元,促进预算绩效工作提质扩围;四是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法治观念,提升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求采购预算完整、科学、合理,尽可能缩小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的差距,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精准性和透明度,全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3.31亿元,执行采购金额3.18亿元,节资率3.69%。五是推动评审工作提质增效。出台了《财政投资项目技术服务费用有关规定》《关于涔天河移民安置项目委托评审实施细则》等规范文件,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财政评审管理机制,推动评审工作量质齐升,2023年评审项目154个,送审金额11.43亿元,审减金额1.24亿元,平均审减率10.86%;六是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突出“保重点、压一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政府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全过程管理、项目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数据管理五个“一体化”,全面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强化直达资金全流程跟踪监控,持续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2023年省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9.78亿元,支出9.61亿元,支出率98.3%。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地落实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主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2024年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6.5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亿元,较2023年完成数增长7%,上级补助收入28.9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0.6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3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2亿元),上年结转4.34亿元。

2.财政支出。2024年预计完成总支出46.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8亿元,上解支出0.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亿元;(2)公共安全支出1.53亿元;(3)教育支出9.14亿元;(4)科学技术支出0.81亿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84亿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亿元;(7)卫生健康支出3.22亿元;(8)节能环保支出0.6亿元;(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6亿元;(10)农林水事务支出9.26亿元;(11)交通运输支出1.85亿元;(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7亿元;(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9亿元;(14)金融支出80万元;(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1亿元;(16)住房保障支出1.29亿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45亿元;(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亿元;(19)预备费0.46亿元;(20)债务付息支出0.9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3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6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0.1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6亿元。支出总计3.39亿元,含专项债付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及工作经费、隐债付息等支出。收支两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11亿元,基金支出4.32亿元,当年结余0.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4亿元。分项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亿元,支出1.28亿元,当年结余0.8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8亿元,支出3.0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上级补助,支出7万元。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促进财力稳步增长。一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紧盯目标任务,持续深耕“一主一特”优势产业,大力培植新兴财源与挖掘增收潜力相结合,增强税源增长后劲,不断优化税收结构;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强化收入动态监测,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全力向上争资。深入研究,提前对接,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和投资导向,围绕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入库等前期工作,精准有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资金,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二)统筹财力惠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将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优先保障就业创业。坚持就业导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兜底帮扶,加大创业担保借款贴息力度,推动就业创业、稳岗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二是继续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夯实教育发展基础,继续支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校舍维修、运动场改造、推进“徐特立项目”,争取职业中专和特殊学校按期搬迁开学;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老年等弱势群体安置保障,足额发放各项补贴,兜牢织密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及高质量发展,完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全县医疗保障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支持乡村振兴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统筹工作,确保县级衔接投入不低于上年。

(三)坚持底线防风险,促进财政稳健运行。一是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继续做好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地位,坚决兜牢“三保”支出,确保县级财政的平稳有效运行;二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风险防御能力。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大力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盯紧上级财政支出结构变化,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财政保障重点,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三是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不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适度举债,密切跟踪2024年新增债券分配,做好债券项目滚动储备,提升项目质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

(四)深化改革促发展,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奖惩机制,降低部门预算偏差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守牢“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底线,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推动绩效理念深入人心。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意识,强化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延伸评价结果应用深度,把非必要、使用效益低的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闭合链环,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继续加强财会监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对部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根源,督促单位规范、安全地做好资金管理,确保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锚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守正笃行,为打造民族地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2024年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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