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398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3027万元,增长9.03%,中央及省市密切关注县财政运行,全力兜稳财政稳健运行底线,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85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91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766万元;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313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9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271万元;
其他返还性收入573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359494万元,增加36352万元,增长11.25%,主要是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常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
(1)体制补助收入6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6982万元,增加11109万元,增长16.86%,原因是按省厅提前下达及已下达了的指标文金额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5337万元,增加1028万元,增长4.23%,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4)结算补助收入3912万元,增加331万元,增长9.24%,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5)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93万元,与2021年持平。
(6)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406万元,增加636万元,增长22.96%,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4400万元,增加1202万元,增长9.11%,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9)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970万元,减少3789万元,减少25.67%,原因是2022年我县已非贫困县。
(1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894万元,减少350万元,减少2.03%,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1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60万元,减少157万元,减少3.81%,原因是按2021年执行数进行测算后进行预算安排。
(1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9246万元,增加12850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按省厅下达指标文金额进行估测。其中: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43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4427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5394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204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97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131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35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9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6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675万元,增加3694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部分项目调整因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263万元;
(2)公共安全54万元;
(3)教育507万元;
(4)科学技术134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42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541万元;
(7)卫生健康652万元;
(8)节能环保1906万元;
(9)城乡社区1057万元;
(10)农林水11751万元;
(11)交通运输1227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714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3万元;
(14)金融支出44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34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4139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2万元;
(19)其他40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65.8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391亿元,专项债务34.4225亿元。截至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5.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1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4224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15.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87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2.64亿元,专项债券12.87亿元,主要用于园区配套专项债券3.1亿元,社会事业建设专项债券5.71亿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2.02亿元,保障安居工程专项债券0.64亿元,农林水利专项债券1.4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773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773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70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839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8644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县财政按照中央、财政部、财政厅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前置环节,采取业务股室和绩效股会审形式,对全县所有县本级专项资金2022年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二是严格开展绩效评估。实施自评、互评、外部评价“三结合”,全面客观评估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将县本级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工作质量、预算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等纳入对县直部门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提升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乡村振兴上级衔接资金预算11145万元。用于:光伏发电240.5万元,其他产业类项目3445.9万元,农村公益性基础和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3655.6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402万元,支持社会化农机化服务奖补5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600万元,雨露计划1200万元,特设岗位600万元,就业帮扶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400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及脱贫人口稳岗补贴31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4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90万元,项目管理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220万元,革命老区发展15万元。根据上级专项资金要求及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资金使用,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重点绩效评价表
第三部分: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