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