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指〔2024〕32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卫健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406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97.97万元,其中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425.14万元(中央241.84万、省级183.3万)、村卫生室实施基药272.83万(中央180.63万、省级92.2万)。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406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