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指〔2024〕24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413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你部门各乡镇卫生院2024年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养中央补助资金18.32万元。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按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管理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413号)
2、2024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经费资金各乡镇卫生院资金安排明细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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