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通【2023】27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起草江华瑶族自治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评价标准。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的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士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护标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防护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
14.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核发城乡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城乡规划的审核、报批。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15.根据县委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财务股、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地质勘查和矿业权管理股、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辖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矿产事务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县规划勘测事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6个乡镇基层所。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4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2人,离休人员5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476.75万元,实际支出1571.5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149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3445.93万元,实际支出12309.9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 100%。其中:
契税补贴,2025年实际支出4.09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契税补贴款。
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资金(第四批),2025年实际支出12.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生态保护修复支出费用。
不动产登记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25年实际支出28.2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不动产登记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出。
土地出让业务费-运转缺口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运转缺口开支。
江华大道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2025年实际支出260.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支出。
2020年第一期、第二期增加挂项目奖补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385.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增加挂项目奖补资金。
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费,2025年实际支出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
铁塔视频监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66.0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铁塔视频监测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退还扣押非法运输矿产品车辆押金,2025年实际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退还扣押非法运输矿产品车辆押金。
2025年执法工作成本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123.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退还罚没款项,2024年实际支出1.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退还罚没款项。
永州安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受理费、诉讼费,2025年实际支出21.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永州安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受理费、诉讼费支出。
2025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5年实际支出18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项目,2025年实际支出109.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项目支出。
田长制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及恢复耕地专项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64.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田长制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及恢复耕地专项经费。
田长制工作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田长制工作支出。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服务费,2025年实际支出7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服务费。
2024年以来矿业权出让收入市级分成款,2025年实际支出302.4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2024年以来矿业权出让收入市级分成款。
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资金(第四批),2025年实际支出302.4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资金(第四批)。
耕地开垦费、矿山违法开采储量评估、价款评估技术服务费,2025年实际支出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耕地开垦费、矿山违法开采储量评估、价款评估技术服务费。
涛圩镇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出让前期成本费用,2025年实际支出74.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涛圩镇龙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出让前期成本费用。
土地出让业务费,2025年实际支出1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房屋面积智能测算系统年度服务费、用于江华大道拆迁户安置地地桩基部分详细勘察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高石山水泥用灰岩矿区新增的已动用未处置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产评估费。
卫片执法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12.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卫片执法经费。
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提升省级重点村庄和市县级重点村庄奖补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15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提升省级重点村庄和市县级重点村庄奖补资金。
2023年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92.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支出。
江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25年实际支出266.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费用。
码市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技术服务费,2025年实际支出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码市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技术服务费。
江华县沱江镇豸山寺崩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2025年实际支出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政府基金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500万元,实际支出9834.51万元,财政预算调整9334.5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其中824.30万元为清偿拖欠企业账款资金支出,8800万元为第二批土储专债支出,210.21万元全部为专项资金支出。
清欠企业债款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824.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清欠拖欠企业债款资金。
江华大道拆迁安置地配电工程建设资金,2025年实际支出3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江华大道拆迁安置地配电工程建设资金。
2025年江华县第二批土储专债项目,2025年实际支出88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2025年江华县第二批土储专债项目。
土地出让业务费(含卫片执法专项工作经费、铁塔监测经费、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等),2025年实际支出158.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出让评估费、铁塔监测经费、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等多项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
2025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025年实际支出16.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5年度自然资源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如下:
(一)规划管控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16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通过市政府批复,积极推进数据库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33个省、市县级重点村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及成果审批工作。二是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2018年版规划进行优化完善,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规划审批高效合规。共组织8次规划项目专家论证会,对85个项目进行了技术审查,召开2次规划方案专题审查会、2次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对61个项目进行了规划审查,并根据项目要求按程序发放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8份。
(二)资源要素全面保障。一是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全年获批省市用地项目批文16个,总面积4880余亩,有力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地建设。累计办理村民建房农转审批61批次,涉及371户用地总面积70余亩,有效满足了农民建房民生之需。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62宗,总面积389余亩,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要素保障。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县级审批6宗14.4147公顷、市级审批2宗109.4684公顷,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编制并实施《2025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计划》及《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全年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和高效配置提供了依据与指引,全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成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5宗,总面积约373.95亩,土地出让总收入11430万元,收取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费用 9313.534 万元,全年累计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等协议出让手续117宗,面积34689.24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357.525171万元,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共计 23101.59 万元。闲置土地处置持续攻坚,已完成处置任务6宗,面积306.13亩,净处置率为15.93%。
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盘活。有效盘活节余增减挂钩指标价值,获得收益7349.12万元,完成了江华县涛圩镇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权出让,出让金额2655万元;完成了湖南省江华县芙蓉矿区银铅金普查探矿权和湖南省江华县杨家冲矿区铅锌铜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出让金额13370万元;完成了江华县高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区内剥离的可用作建筑石料用的白云质灰岩夹层资源补缴和拍卖,出让金额3046万。
四是征拆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江华湾水源抽水蓄能电站、G207道县至江华公路(江华段)工程、永州南500kv输变电工程等14个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土地4880.49亩,拆迁房屋19栋,拆迁面积3850平方米,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落地。完成沱江镇茅坪村架枧冲自然村需搬迁的104户房屋(爆破安全控制区300米以内71户、爆破安全控制区300米以外33户)的入户调查、补偿价值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等工作,正在开展搬迁补偿协商工作。开展房屋征收遗留问题集中整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耕地保护提质增效。一是完成耕地保护底线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25年耕地流出面积717亩,耕地流入面积3439亩,净增耕地面积2722亩,耕地连续5年实现净增加。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7324亩(含田坎面积),计划调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58亩,进一步优化布局。完成土地整治项目指标上图入库和确认,新增旱地171亩和新增耕地218亩。积极申报优质恢复耕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3660亩,其中水田790亩。积极申报2025年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项目,省厅下发奖补指标面积435亩(其中水田305亩、旱地130亩),争取到上级奖补资金74万元。
二是督察工作更加有力。全年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24余次,当场制止违法行为10起,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宗,罚款12.0952万元,没收建筑面积2736.76平方米;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基础1宗,有效制止“三非”违法行为,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开展自然资源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4吨,取缔沱江镇、涛圩镇、大路铺镇非法采砂点3个。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2025年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资源专项行动,配合省厅查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一案。乡镇规划区内违法规划建设行为依法处理,立案查处35件,罚款60.35万元。
(四)为民服务高效便捷。一是发布全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52条,其中通知公告类139条,机构信息1条,行政执法类8条,规划计划类4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新受理15件,上年度结转1件,已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二是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共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384宗、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12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6477宗、林权登记102宗、解查封登记1710宗、不动产登记证明4696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1宗、居住权登记1宗,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办理瑶都碧桂园、一方滨江悦、双龙云溪府、双龙九洲府、衡科城北名苑等新建商品房楼盘“交房即交证”762套,累计实现“交房即交证”3551套。协同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制定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政策清单,运用“五五工作法”,摸底排查,集体会商,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前置环节历史遗留问题,协调银行和法院解除同天家居、龙华世纪城和财富广场土地抵押和查封250余户,累计办理水库移民不动产权证5379宗,为16个问题项目或登记难小区业主办证3875户。瑶都爱雅城市广场成为全省第一个以“预重整”模式推动保交楼项目如期交房办证的成功案例,一方泷台、一方泷悦台、一方汇金国际、瑶医瑶药市场办证的堵点痛点全部打通,纳入了“登记难”问题的小区全部实行“证税分离”。移送整治有效线索3条,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处分。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生态修复全面完成。全力推进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工程实施,是全市最早完成工程建设和县级初验的县区之一。项目完成后完成绩效总面积59.87hm2,修复图斑35个,比两厅下发江华县绩效目标增加29.87公顷,修复图斑增加10个,中央资金执行率高、县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提前超额完成了江华县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销号,完成了江华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资源部门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生态修复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
(六)守好人民安全底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做好值班备勤预警预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部署排查,做好防灾准备,共排查260处隐患点,中风险及以上切坡建房点3163户,中高风险斜坡(沟谷)单元767处,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各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更新了“一案两卡”、警示标志牌、监测责任人等,确定了警报信号,撤离路线、临时避险场所,更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出具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社区挡墙滑塌调查报告》等报告,分析了原因,提出了防治建议。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3处,共涉及群众1户4人,已全部避险转移;完成了全县63户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推动党建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集中学习92次,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5次,支部党员大会7次,党小组会12次,开展专题研讨14场,举办专题党课4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7次富有成效的主题党日活动与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集中观看《警钟2024》警示教育片和《守纪律 讲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纠治违规吃喝顽瘴痼疾》专题片,召开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题警示教育会,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敲警钟,以案为鉴筑防线”主题党日活动,5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率有待继续提高。主要是因为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增多,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导致一些经济业务未能开展或只能部分开展,一些经济业务未能完成支付审批手续,非税收入形成短收,使得一些预算指标当年无法形成支出。
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处室
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三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5月18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