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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铺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5-16 15:58
  • 来源: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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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通〔2023〕27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要求。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推动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好特困供养、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做好乡镇村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6.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7.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审批服务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努力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8.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情况

工作机构设置为2个行政机构和5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为:大路铺镇人民政府、大路铺镇财政所;事业机构为:大路铺镇便民服务中心、大路铺镇生态事务中心、大路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路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大路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5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0人,离休人员4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114.25万元,实际支出1114.2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99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364.32万元,实际支出1364.3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大路铺镇农村公益设施建设路灯款,2024年实际支出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建设大路铺社区路灯建设等方面。

解决大路铺镇洞尾村、高香启村原路灯项目工程款欠款。2024年实际支出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支付大路铺镇洞尾村、高香启村原路灯项目工程款欠款。

光伏发电工作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政府光伏发电设施维护方面。

市场承包费,2024年实际支出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维护大路铺镇农贸市场正常运行方面。

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9%,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运转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549.9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31%,主要用于开展基础建设工作。

江华东大风电场征地补偿款,2024年实际支出18.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2%,主要用各村风电征地补偿工作。

粮食生产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228.9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78%,主要用于大路铺镇烤烟、粮食生产等工作。

村居组织运转经费,2024年实际支出413.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26%,主要用于村级正常运转工作支出。

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5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18%,主要用于大路铺镇农村公益事业工作。

大路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建设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大路铺镇大路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改造工作。

老村居家养老活动场地和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大路铺镇老村村居家养老活动场地和儿童之家改造工作。

大斗村委会篮球场、文化广场项目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大路铺镇大斗村篮球场改造和文化广场建设工作。

大路铺洞尾村大眼井活动广场建设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大路铺镇洞尾村大眼井自然村活动广场新建工作。

大路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改造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大路铺镇大路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改造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有43万元,其中驻村帮扶工作经费4万元,占基金支出的9.3%;老村居家养老活动场地和儿童之家建设资金10万元,占基金支出的23.26%;大路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建设资金10万元,占基金支出的23.26%;大路铺洞尾村大眼井活动广场建设资金3万元,占基金支出的6.98%;大路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改造资金3万元,占基金支出的6.98%。大斗村委会篮球场、文化广场项目资金13万元,占基金支出的30.2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情况如下:

日常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执行到位,预算管理较为理想。

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大路铺镇农村公益设施建设路灯已完成建设,保证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解决大路铺镇洞尾村、高香启村原路灯项目工程款欠款已全部拨付,解决大路铺镇政府项目欠款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光伏发电工作经费用于维护光伏发电设施,2024年光伏发电收益上缴2.58万元;市场承包费用于市场设施维护,2024年市场租金收益上缴5万元,市场秩序规范有序;2024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保障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帮扶村的日常运转开支,进一步推进我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江华东大风电场征地补偿款已全部拨付,主要用于相关村的风电征地补偿;粮食生产经费保障了我镇粮食生产工作和烤烟生产工作的推进,确保我镇烤烟种植、农田灌溉等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圆满完成各项考核任务;村居组织运转经费全部用于村级运转,保障村级各项开支和支出,促进各村社会稳定发展;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用于大斗、牛角湾、黑山口三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大路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建设已完成,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升级并购买了配套物资,确保群众居家养老质量,保障儿童健康成长;老村居家养老活动场地和儿童之家建设,对房屋进行了提质改造并购买了配套物资,确保群众居家养老质量,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大斗村委会篮球场、文化广场项目已完成,大斗村篮球场进行了提质改造,购买安装了体育器材,为群众健康生活提供便利;大路铺洞尾村大眼井活动广场项目已完成,对活动广场进行了硬化并购买安装了体育器材,为群众休闲娱乐提供便利;大路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改造项目已完成,充分提高了公共服务平台办公环境和办公效率。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股室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二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5月16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自评报告

      2.自评表

大路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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