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全称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创新实验学校,是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依托“百年学府”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创办于2001年,位于沱江镇豸山路中段,校园面积30余亩,主要承担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校团委等科室。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我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4人,退休人员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
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1836.78万元,实际支出1804.2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98.23%。人员经费支出152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310.88万元,实际支出275.1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88.52%。其中: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27.74万,2024年实际支出192.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9.79%,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
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0.5万,实际上是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公用经费(心理健康教育)(湘财预[2023]95号),2024年实际支出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支出。
运转经费82.63万,2024年实际支出82.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03%,主要用于学校专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无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22.5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22万元,占比64.80%;事业单位医疗78.34万元,占比35.20%。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校在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秉承“立志、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学校以育人为本,教师以奉献为乐,学生以成才为志”的办学理念,在党建工作、德育工作、教学质量、教研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七、存在的问题
部分资金使用周期超过1年,未能在当年使用完毕。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5月16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创新实验学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创新实验学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基础数据表
5.自评表
6.项目支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