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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5-16 10:36
  • 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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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通[2023]27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 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内设十二股室和两个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事务服务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股、政工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江华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司法局核定人员编制65个(事业编制6个,政法专项编制57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5人(事业编5人,政法专项编48人,工勤人员编2人),退休人员37人。现有车辆编制 2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车牌:湘MD558警、湘MD333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900.22万元,实际支出900.2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人员经费支出748.3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75.80万元,实际支出175.8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其中:装备经费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32.73 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40 %,主要用于司法业务装备配备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经费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85.4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41%,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办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方面。普法宣传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66%,主要用于法治示范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23.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4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方面。社区矫正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5%,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专项资金,2024年实际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方面。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1.29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12.34万元,实际支出12.34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等方面。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县司法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和县委“125”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在全县绩效考评中获良好单位。

(一) 政府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是高规格部署年度工作。全年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依法治县办公室会议1 次,协调小组会议1次。二是高要求开展年度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述法会议。白芒营、大圩等2个乡镇和城管、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其他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职。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2024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对商务局、科工局进行了实地督察,督察发现问题5个,已交办责任单位整改。  

    2.不断抓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得到加强。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交警部门取消了2处设置不合理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5个,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件,为涉企行政合同提供审查意见14件,规范性文件审核6件,涉企纠纷调解3件。全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56人,壮大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0余卷,以评促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快捷机制,开展涉企复议案件评查活动,涉企案件调解和解率提高50%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受理62件,已结51件;市人民政府受理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县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为10件,胜诉10件;二审案件6件,维持3件,未结3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2024年,共审核文件68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它非规范性文件52件。审核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发文后均分别向市政府及县人大进行了备案,无迟报漏报的情况,报备及时率达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继续有效37件,宣布失效12件,废止2件。  

    3.坚持化解纠纷保稳定。一是落实纠纷化解责任。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别进行分析研究,分别制定调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和化解期限,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联系谁化解,谁调处谁跟踪”的原则采取相关措施,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二是充分发挥“政法五老”作用。依托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组织集中化解复杂疑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对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和易反复引发矛盾的案件进行回访,防止矛盾纠纷升级。特别是在化解山林权属、稀土矿区纠纷、群体性纠纷中,政法“五老”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三是推行多元化解纠纷。设立多元化远程调解中心,全面推行在线视频调解,将调委会驻信访调解室、交通事故调解室、法院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分流、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线上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76件,调解成功2160件,调解成功率达99%。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集体性上访等事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律意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的通知》,于2月5日组织召开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督导碰头会,2月6日对县应急管理局等四家单位进行了现场评议。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按照“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要求,组织政法“五老”、法治副校长,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以“防性侵”“防溺水”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156场次,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联合开展学雷锋普法志愿服务、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法治农村宣传教育月”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5.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平台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电话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运用成效明显,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方便、及时的与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面对面地为群众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真正做到了“多露脸、到一线,让社区居民和企业知道法律服务就在身边。”二是法律保障服务得到强化。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沉基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319家,为各村提供法律咨询134余件,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开展法治宣传18余场次,给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278人次。组织2名新入职律师到沱江司法所挂职锻炼。组织全县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参加“千所联千企”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次。三是法律服务成效明显。积极落实公证便民措施,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天就可出证,当天出证占办理事项总数的98%。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29件。规范司法鉴定服务和管理,有效提升司法鉴定案件质量和公信力,全年办理司法鉴定327件。四是法律援助得到普惠。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民生可感行动”方案,进一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手续,依法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受援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121件,受理法律咨询6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6份。

    6.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一是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共排查社区矫正对象568人,完成走访1239人,排查安全隐患类别21个,涉及隐患人数16人。对排查出来的21个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聚焦“性侵史”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重点监管,共排查出涉“性侵史”社区矫正对象人员8名,刑满释放人员113名。二是协同办案平台高效运行。全年,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接收法院协同交付执行人员共计136人,接收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共计153件,其中法院98件,检察院55件。三是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技能大比武活动和案件交叉评查工作。2024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4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93人,目前在册349人,其中缓刑340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假释3人。接收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388人,其中重点帮教17人,一般帮教对象321人。远程探视会见388件。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处室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二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5月16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司法局2024年法律援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2.司法局2024年法治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3.司法局2024年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4.司法局2024年基层司法业务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5.司法局2024年人民调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6.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7.司法局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绩效报告

      8.基础数据表

      9.自评表

      10.项目支出列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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