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服务投资促进,加大对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江华瑶族自治县和长沙之间的资源合理流动,努力做好对口支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改进对长沙商会的指导和服务。
2、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与长沙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办理瑶族事务,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协助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建立健全流动团员团组织,协助做好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改进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加强与长沙的政务联络,收集、研究、传送驻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更好地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核定县驻长沙办事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
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70.41万元,实际支出70.4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3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
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
40万元,实际支出36.7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91.8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服务投资促进,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文、景点、特产等方面加大力度,占项目支出的25%;二是加强与长沙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占项目支出的40%;三是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教育培训、关爱帮扶、权益保障等服务,占项目支出的8%;四是加强与长沙的政务联络,收集、研究、传送驻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经验等信息,占项目支出的27%。2023年度,我单位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绩效指标。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率有待继续提高。主要是一些经济业务未能开展或只能部分开展,一些经济业务未能完成支付审批手续,非税收入形成短收,使得一些预算指标当年无法形成支出。
二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处室
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三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长沙办事处责任制工作经费
2.
基础数据表
3.
自评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