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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6-15 15:44
  • 来源: 江华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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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保护和培育经营范围内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生态服务。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经营范围内的自然环境,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成立护林防火组织,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抓好火源管理,组织火灾扑救。

4.根据国家林业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林场发展的长期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以及年度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和生产规模。

5.依法对经营范围内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进行统一管理。

6.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

7.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进行植被、土壤、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

8.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区划,设立护林站,健全护林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确保管护成效。对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报请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8.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搞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建设,建立检疫、预测预报制度,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配备森防专业技术人员。

9.保护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古木等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保护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维护其生息繁衍的环境。

10.开展造林、育苗、抚育等林业生产,开发适种树种、经济林树种和绿化树种,培育、提供绿化苗木和特种造林苗木,大力发展珍稀树种,积极培育大径级林木,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11.以“营林为主、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向导,严格执行国家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并依法进行更新造林。

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机关的监督。

13.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搞好第三产业,提高经济效益,为职工提供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增加职工收入。

14.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计生、环境治理以及代管行政村的服务管理等社会工作职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16.上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场机构设置为19个:场总部设政工科、纪委(监察)、工会、劳动社保科、综治维稳(森林管护)办、企业管理科、营林科、森工(销售)科、财务科、办公室等10个科(委、室),下辖码市、麻江、水口、涛圩、务江5个分场及华林公司、木材公司、碳汇公司、白芒营贸易公司4个公司。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全场在职职工951人,(其中在岗职工238人、内退职工579人、待岗职工129人、病休5人);离退休职工1638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6982.07万元,实际支出6486.2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92.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5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6314.85万元,实际支出6314.85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收入。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我场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完成了财政管理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

(一)狠抓生产经营,维护大局稳定

2023年,一是完成中央年度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4500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10000亩、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7100亩、杉木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800亩、财政衔接复修生物防火林带项目45.6公里、县防火林带建设项目22公里、基本完成年度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二是编制完成《2023年森林碳汇试点工作方案》《2023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方案》等7个国家级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书,完成省级森林督查斑点调查取证申报,全场13个督查斑点均无违规现象。三是完成木材销售42894立方米,销售金额2589.08万元,极大缓解了林场资金压力,维护了大局稳定。

(二)坚持“开源节流”,严控财务成本

2023年,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守好“钱袋子”,在场《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新拟了《江华国有林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确保全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严守底线,过“紧日子”,一年来,林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全场“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11%;三是积极作为稳民生,全年实现工资、社保支出6000多万元,兜牢了“三保”底线;四是多措并举盘活“三资”,林场成立了“三资”资产清理小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另对历年来欠款和其它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和追缴,共计约400多万元。

(三)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合作经营

一是云梯山东冲瑶寨森林康养基地项目已列入省级(第三批)森林康养基地;二是成功承办省林科院主办的“湖南省杉木高世代良种示范推广暨良种基地建设培训会”,提升了林场知名度,打响了江华林木品牌;三是新成立了湖南潇湘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碳汇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四是持续推进招商引资,目前已与江华森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达成9800亩林地租赁经营协议;完成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招标;五是扎实推进国家苗木基地、国储林、生态林等项目建设,奠定林场可持续发展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

1.人才欠缺。林场职工绝大多数出生于六、七十年代,老龄化严重,多年来没引进新鲜血液,随着原有人员退休,一人多岗、年纪越大任务越大的现象已是常态,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林场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

2.职工待遇低、维稳压力大。截止12底,林场拥有在职职工951人,离退休职工1638人。工资社保年支出约6000多万元。由于林场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财政拨款仅2100万元/年,资金缺口巨大。目前,林场人均月实发工资约3300元,即便如此,随着可供销售的木材越来越少,已经无以为继。林场维稳压力巨大。

3.资源资产优势得不到释放。由于历史原因,林场许多资产没有办证,在融资发展和“盘活三资”实践中存有重重困难,部分优势资源在实际利用时存在诸多掣肘因素。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强化营造林项目规划和建设,增强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力度,做好林场固本强基工作;持续做好木材生产和销售工作,满足现阶段林场“稳”字当头资金需求;持续推进“林长制+森林防火”,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处置,激发内生动力。

(二)坚持“项目为王”发展理念。加快已有项目建设进度:1、以创3A景区为近期目标,推进云梯山东冲瑶寨森林康养基地建设;2、拟投资150万元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种苗基地后续建设,提高基地含金量;3、加快推进森林碳汇试点项目建设,拟收储、建设碳汇林100万亩,助力林场转型发展和县乡村振兴。深化与中环国投(EOD)模式项目、江华森恒公司低效林改造项目等合作经营。建设好国储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积极开展林下经济,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继续积极争取新项目新商机新财源。      

(三)落实财会监督主责。扛牢资金监管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紧日子”、加强全场“三保”保障、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项目资金管理等领域,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为林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国有林场2023年度整体及项目绩效支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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