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 ]95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4]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林业局下设有办公室、政工室、计财股、作风办、资源林政股、营林站、森保站、科教站、执法队等16个机关股室和11个林业站、2个检疫站、苗圃、柚子场、瞭望台,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
(1)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 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 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依照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本行政区划内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行的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379人,2023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24人。核定车辆编制4台,实有执勤执法公务用车4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23年收到财政资金907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73万元,项目支出5665.37万元;2023年全年实际支出9076.11万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224人/编制379人*100%=64.38%,得 5分;“三公”经费变动率等于1%,得5分。
2、过程49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29分。政府采购执行率290.22万元/543.7万元=50%,得0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职责履行得10分:2022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4、履职效益得29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指标1:拟聘护林员1032人,实际聘请1032人,得 3分;
指标2:护林员补助标准1万元/年,实际发放1032万元,得3 分;
指标3:林业森林生态管护面积完成率98%,实际完成97%,得 3分;
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带动就业1032万元,得3分;
指标2:人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得2分;
指标3:森林覆盖率保持78.87%,得2分;
指标4:森林资源质量提高,得3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提升。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一)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突出科学国土绿化,多措并举,增量提质,完成营造林面积1.74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1.77万亩;完成省级生态廊道建设人工造林面积430亩,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参加人数达34.35万人,尽责率达95.43%,种植株数115万株,超额完成市局分配任务,新增义务植树基地18个,新增植树面积0.13万亩;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成功申报国家碳汇试点项目,江华国有林场被确定为国家级国有林场碳汇试点林场。
(二)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规范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批。2023年全县可使用集体林采伐计划46.0863万立方米,实际下达使用采伐计划25.5839万立方米,办理采伐证1263份。审批使用林地项目51个,面积81.8852公顷,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558.6096万元。二是强化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1起,其中破坏林地案件18起,破坏林木案件18起,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案件4起,违反草原法案7起,非法捕猎4起,行政处罚49人,补种树木21560株。强化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开展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虎威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来的森林督查存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2023年度876块森林督查图斑和上级交办的问题开展实地核实,排查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19个,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
(三)森林资源保护有效提升
一是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队伍,设立专职测报员6人,兼职测报员16人,村级虫情报告员1032人。确定县乡村“三级”式测报管理模式,建立了1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站、14个乡级测报点、276个村级虫情报告点、并将森林病虫害测报纳入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职责。二是进一步科学防治森林病虫害。开展春秋二次松材线虫病的普查工作,普查松林面积44.081万亩,普查统计枯死松树605株,取样23个,目前暂未发现危险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强化落实生物防治措施,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无成灾,无公害防治率100%;强化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疫检查涉木材加工企业22家,检查木材2.5万立方米,发放宣传资料5700份,取样复检松木样本材料38个,未检测出松材线虫。三是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牌1135条块,接受群众咨询5500余人次,发放倡议书300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100%;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清风行动”方案》《保护“千年鸟道”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护候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通过依法打击,营造良好野生动物保护氛围,救助放生鸟类8起22只,蛇类4起4条。2023年立案查处4起、处罚6人,行政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47630元。
(四)林业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一是林下种养殖业发展迅速。今年新增中药材种植2500亩,品种主要有千斤拔、百部、重楼、玉竹、黄精、草珊瑚、猪血藤、艾草等。新增林下种养殖产业,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盘龙山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楼育苗基地已初见成效。二是油茶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今年共完成油茶造林1.51万亩。油茶低改全面推开,全县完成油茶低改3.41万亩,油茶幼林抚育1.2万亩。分别在界牌乡的鸭头源、蓬田沅村建设高标准油茶低改示范基地一个,面积达1500亩,示范作用效果显著。
(五)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今年以来,全县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控制率在0.9‰以下。一是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七进”(进社区、进校区、进乡镇、进村组、进农户、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和“敲门行动”,发放告知书、承诺书各20万份;发送短信55万条,出动宣传车次520余台;制作宣传警示短视频5个,宣传音频3条,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五包”责任制,完善县、乡纵向和乡镇、部门横向统筹联动机制,结合“五联系五到户”活动,按照“县级领导包乡镇,科级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护林员和林地承包者包山头地块”要求,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三是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批野外用火,防止走火烧山,高火险期一律严禁野外用火。四是强化预警处置能力。设立铁塔“哨兵”视频监控室,合理设置临时检查站和观察哨,强化值班值守,严防火种进山,一旦发生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反馈处理,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五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和森林消防水池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了两年行动方案,并按照上级要求超前谋划和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六)生态惠民效应日益彰显
一是加强补助资金发放。今年来,共为7.62万户(20.16万人)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016.25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48.55万元,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567.7万元,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生态补偿惠农资金到户,确保生态补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聘请生态护林员1032名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实现了全县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全覆盖。
(七)山林矛盾权属纠纷调处稳控到位
今年以来,受理及回复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80余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17起,参与复议、诉讼案件22宗次。全年未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组织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18起。今年9月,县山林、土地、水利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均已到位,并在县信访局进行集中办公。
(八)林长制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全县共设立县级林长18人,乡级林长177人,村级林长758人。按要求区划“一长四员”管理体系,设立监管员314人,执法人员49人,林业科技员22人,护林员1032人。目前,全县生态护林员平均上线率100%,有效巡护率达90%以上,日均巡护时长3.37小时,巡护里程10.12公里,实现森林资源100%管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在国家、省、市、县主要媒体报道林长制工作34篇;设立乡镇场林长办17个,由乡镇林长办联合所属“一长四员”、乡镇林业站、乡镇执法队伍一体化运作,落实“一长四员”工作职责,调度“一长四员”抓好本辖区内森林资源、候鸟及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九)认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今年以来,认真办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07份,其中林木采伐证1263份、植物检疫证818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份、工程项目占用使用林地18份、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备案104份。
五、存在的问题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服务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林业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担当作为,用专业的素养、过硬的能力、严谨的方法,有效破解林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林业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政治生态。二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林长办、林业站一体化运行,选优配强网格“一长四员”,进一步加强有效巡护,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监督管护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督导乡级村级林长、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担当履责,以林长制为抓手,将林长制与国土绿化、森林灾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营造林长制工作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三是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配齐执法装备,强化执法能力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办案水平,严格案卷把关,积极做好案卷评查准备工作,全面提升林业法治建设水平。
(二)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夯实生态安全防线
一是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林长制+森林防火”固本强基活动,紧盯高温干旱时段和清明、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巡山护林、火源管控、隐患整治等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形势安全平稳。持续推进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强化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置和技能训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努力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二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加大松林改培推广力度,提高枯死松木除治效率,加强与检疫执法部门沟通配合,严格守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底线,坚决遏制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要守护好“千年鸟道”安全,坚决依法打击违法捕猎候鸟、野生动物等行为,保护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同家园。
(三)坚持生态优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机制
加快森林督查图斑核实和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常态化开展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推动实现林草湿一体化监测、“一张图”监督管理。坚持靠前服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在项目立项阶段规避违法问题隐患,从源头抓好防范。扎实抓好森林督查图斑核实查整改,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一批破坏林业资源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用林要素保障,扎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合理规划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空间,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好务。加快推进江华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期完成销号。
(四)坚持科学施策,积极推进生态提质增效
加强对造林绿化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突出抓好湘江源综合治理人工造林、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和油茶新造项目实施,强化对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实施环节的监管。加大造林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全面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未完成的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多措并举确保完成造林任务。加强督促乡镇做好全面义务植树日常维护工作,切实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专项制度”的“三专”管护机制,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进一步完善科技种苗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种苗技术指导,加大种苗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油茶种苗违法行为,规范苗木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清风行动”,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管护救护。
(五)坚持绿色发展,有效彰显生态惠民成效
积极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落实,引导建设油茶高标准示范基地,发挥示范效应,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强油茶用地、补贴等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高标准完成油茶生产任务。积极申报林业发展项目,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加大林业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千方百计促成项目落地。加快涉林惠农补助资金执行进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更正,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把手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确定目标和任务,任务落实到事、落实到人,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2、创新工作方法。中心业务工作安排技术过硬的人员跟踪开展,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造林、油茶种植、林下种养殖和科技扶贫工作,建立工作清单,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3、建立督导、奖罚机制。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到各股室、站督导相关工作,对工作滞后和完成不好的及时督促指导,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个别工作不力的,局领导挂牌督办,建立奖罚制度,工作与考核相挂钩,为工作有力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附件:
林业局2023年绩效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