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党史工作、编修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规划、拟定和组织全县的党史研究、地方志编修工作。
2. 征集、整理中共江华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江华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江华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委工作年鉴;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编写主要党史人物传记。
3. 运用党史、地方志资料和党史、地方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地情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和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社会功能;参与和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
4. 组织全县党史联络工作和指导、督查县直部门、乡镇场党史、地方志的业务工作,审核党史专题、党史书籍,组织对各乡镇场、各部门专业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负责县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服务工作。
5. 负责组织编修县志、部门志、乡镇场志、厂矿志书工作。
6. 收集、整理、研究江华地方文献和县情资料,编辑出版《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
7. 承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编委、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江华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室)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即综合室、党史与宣教联络室、方志室,下设一个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编辑部。根据授权,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室)是主管党史工作、党史研究、地方志编修和编辑《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的专门机构。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 退休人员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04.03万元,实际支出104.0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人员经费支出8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5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39.08万元,实际支出39.08 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其中:
党史研究、年鉴编纂出版等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26.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14 %,主要用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编纂印刷出版、党史研究及宣教联络、地方志工作等方面。
2023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3.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8 %,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等方面。
《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编撰出版经费专项资金,2023年实际支出2.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19 %,主要用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编撰工作等方面。
编辑出版《江华红色印记》补助经费专项资金,2023年实际支出6.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69 %,主要用于《江华红色印记》编纂工作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3.51万元,政府性基金实际支出3.5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 100%。其中,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预算3.51万元,占100 %,实际支出3.51万元,占100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9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65分
1.数量指标
指标1:编纂印刷出版《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一书。年度指标值: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印刷出版300本以上(含)。实际完成情况:高质量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已形成样书,下周印完350本,得7.5分。
指标2: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一书。年度指标值:按照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资料收集,形成资料长篇。实际完成情况: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形成200余万字资料长篇,得8分。
指标3:编纂《江华红色印记》一书。年度指标值:编纂《江华红色印记》一书,形成评审稿。实际完成情况:编纂《江华红色印记》一书,形成20多万字的评审稿,得8分。
指标4:完成大圩镇1个驻点村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任务。年度指标值:完成大圩镇聂家村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大圩镇聂家村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任务,得7分。
2.质量指标
指标1:内容指标:《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编纂完成率。年度指标值:《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编纂完成率达到100%。实际完成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已完成编纂,形成样书,编纂完成率100%,得7分。
指标2:内容指标:编纂《江华红色印记》评审稿完成率。年度指标值:编纂《江华红色印记》评审稿完成率达80%(含)以上。实际完成情况:编纂《江华红色印记》形成评审稿,已经市委党史研究室评审,编纂完成率达80%(含)以上,得7分。
指标3:内容指标:《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资料长篇收集完成率。年度指标值:《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资料长篇收集完成率达到80%(含)以上。实际完成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已形成200余万字资料长篇,资料收集完成率达80%(含)以上,得7分。
指标4:驻点村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率。年度指标值:驻点村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0%(含)以上。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大圩镇聂家村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0%(含)以上,得7分。
3.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年度指标值:完成时间在2023年度内。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在2023年度内,得6分。
(二)效益指标15分
1.经济效益指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年度指标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实际完成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党史、地方志、党史宣教、年鉴等业务工作,编辑《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江华红色印记》等史志书籍资料,深入挖掘红色史料,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具有良好的存史资政育人价值,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参考,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价值;此外,通过做好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振兴乡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得5分。
2.社会效益指标: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年度指标值: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得到加强。实际完成值:编辑《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江华红色印记》,持续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等史志书籍资料,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得到加强,得5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时长。年度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时长大于等于1年。实际完成值:编辑《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志(1949-2020)》《江华红色印记》,持续编纂《江华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等史志书籍资料,记录江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存史资政育人,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影响力。
(三)满意度指标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年度指标值:满意度大于90%(含)。实际完成值: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良好,得5分。
(四)成本指标5分
经济成本指标:经费控制数。年度指标值:经费控制数低于全年预算数143.1万元(含)。实际完成值:未超财政预算,经费控制数低于全年预算数143.1万元(含),得5分。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率有待继续提高。史志书籍印刷出版受专家评审、出版社、印刷厂等外界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印完书籍时间较计划稍晚,使得一些预算指标当年无法形成支出,出现年末结转结余等情况。
二是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不够高。主要是单位部分项目经费涵盖业务范围广,各块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细化、量化程度不易把握。部分业务处室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三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加强与省市、县区相关单位、出版社的沟通对接,减少各方面因素对史志工作的影响,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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