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拟定本市森林消防航空护林长远发展规划。
(2)应用航空器组织开展林区巡护、火情侦查、飞机灭火、人员救急,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3)代表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航空消防合同,贯彻“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安全灭火方针。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协调和指挥本航站开展森林航空消防飞行活动。
(5)提供后勤服务和航行地面保障。
(6)采集与传输信息、报告飞行和火场动态;拟定航空灭火方案。向指挥部提出补救森林火灾的建议。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州市航空护林站是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航空护林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3个机构。实行市县双重管理,以县管为主,业务上接受省航空护林站、市防火办指导。承担本站巡护区域内的航空护林工作。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编制人员定额15名,在编人员8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82.3万元,实际支出82.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7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06.2元,实际支出106.2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航空护林、应急救援工作,占项目支出的55.4%;二是做好做好人才引进人才保障工作,占项目支出的1%;三是做好航站中心工作,占项目支出的43.6%;2023年度,我单位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绩效指标。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部分业务处室
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二是绩效评价应用有待继续加强。绩效评价通常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很难改变预算使用效果。效果,影响客观评价。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早启动、早实施、早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将预算资金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中。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