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我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县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指导全县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检查民族工作落实情况。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6、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0、负责指导乡镇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党委宣统委员,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一战线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统战部设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侨务工作室)、干部室、民族宗教室(政策法规室)、研究和宣传信息室、非公有制经济和港澳台统战工作室(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江华瑶族自治县宗教事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11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 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16.15万元,实际支出 116.15 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人员经费支出98.6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5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37.02万元,实际支出 37.02 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其中:
宗教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18 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 %,主要用于宗教工作。
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 %,主要用于新的社会阶层工作。
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人士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 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7%,主要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人士工作。
侨务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7%,主要用于开展侨务工作。
四同创建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4 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11%,主要用于四同创建工作。
统战对象慰问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8%,主要用于慰问统战对象。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2.62 万元,占项目支出的 7%,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98.9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年度预算执行得10分。我单位年初预算137.59万元,全年预算153.17万元,全年执行153.17万元,执行率100%。
2、产出指标得40分。其中:
(1)全年培训统战对象170人次,得3分;
(2)统战领域未出现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统战领域安全得3分;
(3)全年走访慰问统战对象33户,得3分;
(4)按时足额发放老年归侨生活补助,得2分;
(5) 拟定5项重要文件, 得 2 分;
(6)举办7项重要活动, 得 3分;
(7)召开11项重要会议,得 5分;
(8)全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得3分;
(9)传达各级宗教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开展“两个专项”工作。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得4分;
(10)对需要协助的统战对象给予法律支持,统战对象权益维护率达100%,得4分;
(11)一般支出及项目经费使用合规,得1分;
(12)按时完成各项资金运行监控,得1分;
(13)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得2分;
(14)部门绩效评价率100%,得2分;
(15)所有工作在年度内及时完成,得1分;
(16)评价结果得到妥善应用,得1分;
3、成本指标得18.9分,其中
(17)预算编制完整,得2分
(18)项目资金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得1分;
(19)全年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得2分;
(20)预算调整率为11%,增加了1%,得1.9分;
(21)结转结余率为0,得1分;
(22)“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06万元,实际执行9.06万元,控制率100%,得2分;
(23)政府采购年初预算32万元,实际执行8.67万元,执行率27%,低于绩效目标,不得分;
(24)决算数据与实际执行数据一致,真实率100%,得2分;
(25)资金使用完全合规,得2分;
(26)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得2分;
(27)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28)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29)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得1分;
4、效益指标得20分。其中:
(30)维护统战对象权益,统战对象权益保障有力,得10分;
(3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引领侨界群众爱国爱党,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得10分。
5、满意度指标得10分。
(32)统战对象满意度99%,得10分。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继续优化。主要是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不到位,针对一级指标,很难形成行之有效的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以致无法衡量项目。
二是预算指标分解有待细化精准。根据当年履职工作任务,精准分解预算指标用途,尽量减少预算指标交叉使用。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优化预算项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整合的契机,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加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并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预算标准化水平。
(二)根据单位职责职能,细化量化绩效指标。配合绩效模块上线预算一体化系统,根据单位工作要点,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将资金指标与工作任务挂钩,优化绩效功能,资金使用向民生民本支出重点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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