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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6-15 14:34
  • 来源: 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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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江华瑶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江办发电【2022】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推动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农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社区)义务教育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好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做好乡镇村发展规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6.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审批服务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努力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移民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移民、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4)武装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及创业就业等相关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115人,其中行政编制 49人,事业编制6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0人,离休人员47 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1317.93万元,实际支出1317.9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人员经费支出117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8.82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含上年结转)758.58万元,实际支出758.5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00 %。其中: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村居组织社区经费,2023年实际支出562.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4.13%,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工作等方面。

党管武装工作经费2.9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9%,党建工作经费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党管武装工作及党建方面;

遗属抚养(乡镇)17.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2%,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023年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及“六小”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六小”建设;

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0.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23年驻村帮扶工作经费(乡镇)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增减挂钩项目奖补资金105.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93%,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奖补;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后扶搬迁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1%,主要用于农村乡村振兴建设;

养老机构一次性防疫补贴、大圩镇军田村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军田村2022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项目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支出22万元。其中,用于项目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工作等方面。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若有,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描述)

2023年度我单位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攻项目、育产业,发展基础再夯实。一是粮食生产见实见效。坚持扛起粮食生产责任,严格控制耕地抛荒,圆满完成全年2.65万亩水稻生产目标任务。二是产业发展如火如荼。农业产业上初步形成大塘村、长山村、莲花村4600余亩茶叶基地;军田村、源头村、大布湾村2000余亩紫长茄、朝天椒等蔬菜基地;尤其是“瑶韵·长山红”“大圩红薯粉”品牌有口皆碑。26家小微企业入驻易地搬迁安置区一楼架空层,吸纳1000余名搬迁群众就近稳定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江东大道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总投资金额857万元,提高雨水收集排出量,有效改善集镇面貌;崇江小区电网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85万元,解决了380户安置群众的用电问题;宝镜古民居修缮项目总投资1197万元,促进大圩镇旅游发展。

(二)坚持抓统筹、促协调,乡村振兴再推进。一是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与政策宣传,全年共核实处置返贫风险预警信息67条,新识别纳入监测15户63人,确保“应纳尽纳”;全镇2463户9800人脱贫人口和299户574人监测对象均安排了结对帮扶人,做到“应帮尽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投资1119万元,完成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农田面积6993亩;投资61万元,修建产业道路2.75公里;投资62万元,修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27万元,建设帮扶车间;投资20.52万元,建设农村供水保障设施。三是乡村生态环境有效提升。投资156万元,建设良缘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1071米,管网最高日转输的水量为30立方米,收集管网户数300余户。

(三)坚持防风险、护稳定,社会治理再提升。一是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10公里,水池200立方米,共开展应急演练5次,做到全镇范围内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二是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出台《大圩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奖惩方案》,要求30个村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劝导,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肩扛信访维稳重任,依托乡镇信访联席制度,及时有效处置信访问题,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非法信访事件。四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开展监管执法35起,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132条,其中重大隐患6条,隐患整改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四)坚持保基本、惠群众,民生事业再巩固。一是全面落实饮水安全。靖边营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让新圩片区万余名群众实现从“有水饮”到“饮好水”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对本科上线人数96人进行了走访慰问,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奖励260人次,累计发放补助39万元,及时帮助解决学校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三是统筹协调各方,完成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标准化建设,积极与广西开山镇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发展。

(五)坚持强管理、转作风,自身建设再加强。一是党风廉政常抓不懈。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强化执纪力度,共下发通报14期,谈话提醒10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二是牢筑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研判会议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在上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宣传100余篇,利用“连心桥”微信群、公示栏等平台,推送各类消息53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70余件。妥善处置12345政府热线来访事件32件,网络问政回复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七、存在的问题

1.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预算调整和项目安排挂钩。拟于6月15日前在江华县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大圩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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