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2018]12号)和《江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办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普法专项经费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经费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详细制定普法经费预算安排,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相关规定,科学使用普法经费,确保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目标
普法经费主要用于全县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等支出,具体为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普遍成立了依法治理普法教育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明确普法重点。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强化普法措施落实,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组织法律专业人员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17年以来,司法行政干警、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50余次,共赠送书籍4万余本,受教育师生达5万余人。
(三)开展主题活动。“七五”普法以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我局实施多种方式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拍摄“法治江华”“平安江华”法治宣传专题片。2017年以来,共开展广场法治宣传活15余次,送法下乡活动8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5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92余件。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司法局普法专项经费收入51万,支出479669.6元,资金使用到位率94%。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在收到县财政局下达的指标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制度,对乱用、挪用、挤用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局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村、社区居民评价,满意度为99%以上。
四、工作成效及经验
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七五”普法工作会议,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普法工作人员少,群众居住不集中导致普法工作人力不足,进度慢;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形成法律意识是一个长期的阶段,目前效果不是特别明显;农民学法、知法的途径少,场所少,没有专门的学习场所。因此,要让农民真正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需要长期的时间投入和相应的资金投入。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的预算,建立普法配套设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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